但近年来受新医改革试点的影响,药品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在药品流通行业中的地位稳步提升。
从药品批发企业数量来看,2018年我国药品批发市场企业数量为13598家,较上年同比增长3.4%;2019年我国药品批发市场企业数量为14000家,较上年同比增长3%。
从药品批发市场规模来看,2018年我国药品批发市场规模为1580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2.9%;2019年我国药品批发市场规模为1616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3%。
从药品零售药店数量来看,2018年我国零售药店数量为48.9万家,较上年同比增长7.7%;2019年我国零售药店数量为47.98万家,较上年同比下降1.9%。
从药品零售药店终端销售额来看,2018年我国零售药店终端销售额为3919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7.5%;2019年我国零售药店终端销售额为419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7.1%。
基于药品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快速成长,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持续向好发展。药品流通行业销售额方面,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为2158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7.7%;2019年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为2309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7%。
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2017年起,政府开始大幅放松对网络售药的限制,包括网售资质获取难度降低、认可第三方药品配送、解除处方药网售限制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使得“互联网+药品流通”趋势更加明显,将成为互联网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药品流通行业进一步发展。
时间 |
政策 |
制定部门 |
主要内容 |
1999年12月 |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
药品监督管理局 |
药品的批发销售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经营,但不得直接向病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在零售端,暂不允许网上售药 。 |
2005年9月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
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允许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之间开展法人机构之间的B2B互联网药品销售业务;允许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 |
2013年10月 |
《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 |
药品监督管理局 |
强调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零售连锁企业只能网上销售非处方药,且应使用符合GSP认证的药品配送系统自行配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不得开展网上零售业务。 |
2017年1月 |
《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国务院 |
取消省级食药监部门负责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的审批,互联网药品交易B证、C证退出历史舞台,药品网络交易管制进一步放开。 |
2017年2月 |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 |
推进医药分开,支持“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 |
2018年4月 |
《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 |
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 |
2019年8月 |
《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网络售药获得认可,增添相关条款;第三方药品网络交易平台采用备案制管理,除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外,未对处方药做出特别限制,意味着法律层面打开了处方药网售的口子 |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药品流通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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