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国以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经历了“完全的计划经济”、“计划市场经济兼有”、“市场经济”三种经济体制下的变革,市场格局由垄断向开放竞争转变,市场活力得以释放,市场供应的产品和服务也日益丰富。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医药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研究》
建国至 1983 年,由于经济水平低下,医用物资匮乏,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体制管理。全国医药商品产销由中国医药公司(现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统购统销,统一规划,分级(三级)批发,层层调拨。
(2)计划市场兼有体制下的医药流通行业
改革开放后,我国医药供给日渐充足,统购统销模式的弊端凸显,制约了医药流通效率,推高了医药成本。因此,1984 年政府对统购统销、按级调拨的模式进行改革,中国医药公司下属一、二、三级分销公司可以直接向厂商采购;在销售方面,中国医药公司下属一、二级分销公司可以直接向医院销售。与此同时,部分医药企业也相继成立销售公司,进入医药流通领域。
(3)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医药流通行业
1999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于2003 年撤销,其负责贸易部门与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合并为国家商务部)下发《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1999)1055 号文件》,按照产权多元化和经营方式现代化的思路,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经营格局进行了深层次的变革。自此,混合、民营和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药流通企业先后开始涌现,从而打破了国有企业垄断的格局,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
2、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情况
(1)全球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受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医药需求快速增长的影响,全球医药流通行业的销售规模整体保持增长趋势,由2011 年的8,412 亿美元增长至2015年的9,541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3.20%。
①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情况
在新医改加速推进以及居民生活指数提升的带动下,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由2012 年的11,174 亿元增至2016 年的18,393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13.27%,远高于同期的世界平均增长率。
医药分销是医药流通中重要的环节,首先,医药分销企业向厂商集中采购,有助于降低整体的采购成本,提高行业的经营效益;其次,医药分销企业彼此之间商品调拨,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再者,医药分销企业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信息化系统和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提升了行业的运营效率;最后,医药分销企业正在积极实施行业内部资源整合,以提高行业集中度。
近年来,我国医药分销企业经历了数量快速增长,而后急速下降,之后再缓慢回升的发展历程,这与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监管政策由松至严的调整是息息相关的。在严格的监管之下,部分规模小、不规范的企业逐步被淘汰和整合,市场秩序得以健康发展,经营效益得到了有效的改善。根据《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2016),在医药分销企业数量下降的同时,药品分销业务的销售规模仍保持稳定的增长,由2012 年8,949 亿元稳步增长至2016 年14,714 亿元。
①广东省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情况
广东省经济发达,是我国医药流通最重要的供给和销售市场。2016 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规模为1,603.03 亿元,占全国总销售额的8.72%,位居各省、市、自治区中首位。广东省药品流通行业销售规模近5 年复合增长率为17.17%,高于全国同期水平。
②广东省医药分销市场发展情况
广东省医药分销市场销售额由2012 年的人民币641 亿元增至2016 年的人民币1,204 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7.08%。
3、招标市场与非招标市场的发展状况
长期以来,我国医药终端销售市场中公立医院是居民最主要和最传统的医药消费场所,药店则是医药消费的重要补充。随着医药分开政策的推进,药店对处方药的分流及居民消费习惯的改变,药店的占比和重要性也在日益凸显,进而带动了非招标市场的发展。根据标点信息《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市场研究报告》(2016),我国药店的销售收入由2012 年的2,268 亿元上升至2016 年3,375 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10.45%。
广东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药品销售地区,非招标市场成熟度及发展速度均高于全国水平。根据标点信息《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市场研究报告》(2016),2012年-2016 年,广东省药店终端销售额在全国药店终端的比重均在11%以上,而同期广东省医院终端销售额在全国医院终端销售额的比重约为8%;2013 年-2016年广东省药店终端药品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国药店的销售收入增长速度。由此可见,广东省非招标市场的发展较全国市场更为成熟。
考虑到销售终端上游存在多级分销的情况,广东省非招标市场的分销业务总规模应不低于全省药店终端药品销售额,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4、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集中度的稳步提升
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存在企业数量巨大但规模普遍偏小的特点,截至 2016 年11 月底全国共有药品分销企业12,975 家,但前4 家全国性分销企业合计收入份额仅为37.4%,前15 家区域性分销企业合计收入份额为18.4%,市场集中度远低于美国、日本、欧盟等成熟市场。行业市场集中度过低,流通环节过多,导致了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盈利能力较弱。
在此背景下,国家着手积极推进行业内的重组和兼并,鼓励实施两票制,淘汰和整合小规模企业,促进市场集中度的提升。2016 年12 月,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继续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提出到2020 年,培育形成一批网络覆盖全国、集约化和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分销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分销市场总额90%以上。
现阶段,我国医药市场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在各项政策的实施下,行业集中度将步入快速提升的时期。
(2)行业监督日趋严格
2016 年5 月3 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 年第94 号)》,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公告中,“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等十种违法违规行为被重点列明,并采取“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严从重查处”等管理手段。同时,我国于2016 年6 月修订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7 年2 月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对医药经营企业的GSP 认证及检查提出更高要求。
上述监管政策的出台显示出国家食药监总局清查药商“挂靠”、“走票”等违法行为、为医药市场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流通环境的决心,行业监督力度亦将随着上述政策的落实而日趋严格。在此监管环境下,大量没有采购规模优势,仅依靠过票、逃税等手段盈利的小微型配送企业已无法生存,将释放出大量市场空间,有利于具有较大规模的企业市场份额的提升。
(3)医改政策深入,非招标市场份额有望增加
①医药分开相关举措
200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明确要求医药分开。2010 年,《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2013 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及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均对我国今后医药分开工作的推进进行了明确要求。
2014 年9 月,商务部等6 部门下发《关于落实2014 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明确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2015 年5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所有县级公立医院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2017 年1 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
2017 年5 月12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医药分开,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医用耗材间的利益链。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强化网售药品监管,完善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推动企业充分竞争和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②取消药品加成相关举措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取消医院药品加成改革。2011 年,我国在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了药品加成;2015 年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2016 年,200 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2017年4 月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 号),要求在2017 年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在上述举措下,我国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绩斐然,公立医院的药占比由2009 年的46%下降到2016 年的40%,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负担。
2017 年5 月12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要求“取消医药的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2017 年6 月29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 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即2017 年7 月前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2017 年深圳、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7 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
医院相对于药店,其销售的药品主要以处方药为主,而上述关于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及增加药店销售比重的政策积极支持以药店的发展,未来处方药的主要销售渠道亦有望从以医院转向以药店为代表的非招标市场。上述医改政策已初步取得效果,近年来,药店的处方药销量增速高于非处方药的增速,体现出处方药销售已逐步从医院向药店转移。
在政策指导及市场趋势下,药店对医院药品销售的替代作用将越来越明显,根据资料显示,以社会药房作为承接医药分开主力的前提下,未来十年,药品零售终端市场规模将达到1.72 万亿元(不变价),约占整个药品终端市场的65%。
(4)“两票制”的基本情况及其影响
“两票制”即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2016 年12 月26 日,国务院医改办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 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 号),明确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疗机构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2018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2017 年7 月13 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征求对<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粤卫函〔2017〕982号)。2017 年11 月2 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两票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粤人社规〔2017〕11 号),自2017 年12 月2 日在广东省内全面推行“两票制”,有效期3 年,过渡期6 个月。
“两票制”的推行将减少厂商对公立医疗机构配送的环节,将促使医药分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对面向招标市场的医药分销企业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5)现代医药物流日益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
医药流通行业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较低,企业的盈利点在于存货的高效流转以及精细化管理,而这些又依赖于信息化技术及物流技术的应用。
为顺应技术发展的趋势,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品质,医药流通企业纷纷投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
领先的医药物流企业已广泛采用先进物流设备和管理软件及管理手段,现代医药物流已成为医药流通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近期发布的医改方案以及有关实施方案,亦明确提出要鼓励和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因此具有现代医药物流条件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将迎来发展机遇。
(6)区域深耕趋势加强
我国目前医药流通行业正处于转型时期,对医药流通企业的区域深耕以及基于区域深耕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首先,新医改对医药流通环节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加快集中,缩短流通环节,提倡直配”,这要求分销企业具备广阔的直至终端市场的分销网络,能够精准把握区域终端市场需求;其次,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不一样,医药消费结构存在显著差异,除少数在全国布局网络的大型分销商能够满足各地区差异化需求外,大部分流通商基于成本及外部开拓市场风险的考虑,均深耕于区域市场,深度挖掘区域市场的需求,巩固现有市场的竞争地位;再者,厂商愈发重视与拥有区域网络优势的企业合作,以实现其产品的快速分销与品牌推广,这将有助于优质资源向区域领先企业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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