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医药现代化步伐加快及中药制药企业规模化的发展,原药材的生产及供应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而中药材生产及供应的混乱、药材数量质量得不到保证和野生药材资源的日益枯竭又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在此背景下,中药企业建立自己的药材种植基地或加强与基地的紧密联合等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一时间,拥有自身的道地原料基地、绿色基地成为了各大企业争相宣传的的招牌;尚未开展基地战略的企业也千方百计涉足于此,以期能在未来发展中紧跟时代步伐而不被淘汰;而国内大大小小的生产基地、合作社更将能够与大企业联营看作自身腾飞的希望。这种产企联合似乎已成为解决中药材流通产业乱相的一剂良方,成为替代传统流通方式的一次革命;甚至成为中药产业规范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破局必经之路,谁不建立基地或不与基地联合可能就面临死路一条。对这个议题,大家可以列举出诸多成功的例子以资论证:某大型中药企业在陕西建立丹参标准化基地后成功实现产品国际化;某中药企业在厂区周边地区建立20万亩山茱萸生产基地后成功地保障了原料稳定供应并确保的成药质量等等。
没错!建立企业原料生产基地肯定比原来通过产地分散采购甚至从药材市场上采购进步得多也规范得多,是一种历史的进步。这种生产车间的前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自身原料供应稳定,保证药源质量并推动GAP的实施。但建立原料基地是否就可视为我们这个行业可广泛复制之路甚至是唯一道路呢?笔者并不赞成这种观点,我认为,这种产企联合的道路只能成为特定企业特定品种在特定阶段的过渡性产物,而不应成为行业争相复制的模版。
因为这里边有几个深层次的问题值得我们去反思和论证:
一、 是否符合现代社会分工的需要?
世界日益变平,分工合作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越需要深化,而漠视分工与专业化的倾向将会导致产能过剩和不当竞争。这种社会分工的明确和细化、优化经济结构在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得到了指明(例如振兴流通产业、信息产业和加强服务业等)。任何一个地区不可能“画地为牢”限止地域间的分工合作;而任何一家企业不管他规模再大也不可能把一条产业链从头吃到尾。就好象我们为了开面包房还要同时去买地发展小麦种植、要建立面粉厂、要成立运输车队和配送车队,甚至还要建立面包机械厂、面包包装印刷厂等等。在这种荒谬假设中我们可以轻易看到这其中巨大的资源浪费和不当竞争,以及对社会分工的蔑视。因为社会中每个角色都有其长处和不足,必须通过分工合作来弥补。对于中药企业同样如此,制药企业长于成药的成本控制、质量控制或技术研发,但对于种苗种籽选择、四时节气、农技推广、物流配送、信息导向甚至GAP推广等方面却是弱项。如果企业一定要将触角伸进这些环节并大包大揽既不明智也不现实。
二、 基地养护成本如何控制?
众所周知,建立生产基地必须要面临着与其它产区农户甚至周边农户的竞争。事实也证明,任何产业如果想和农户竞争生产成本的话必然死路一条。因为至少农户有劳力零成本吃饭也可不花钱,药材种出来家里院里随便一堆就可以等人上门收购;而原料基地的建立必须伴随着高昂的开办、养护、加工及仓储物流成本。如广东某中药企业曾在湛江建立广藿香生产基地,结果种出来的广藿香成本高达11.5元/公斤以上,远高于周边农户6元左右的供货价。而在目前国内成药销售价格严格限止且逐年下降的背景下,企业每一分钱成本的增加都意味着在招标竞价中多一分淘汰风险。你用自己基地生产的高价原料而别人使用从农户手中买到的低价原料,你的优势又何在?又比如如六味地黄丸全国各企业的批发价没有超过12元的(含四家优质优价),你如何能保证你在加大原料成本投入前提下还能保证以较低价位淘汰竞争对手?——主管部门既要求你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又要求你要不断降低出厂价格,这似乎是一个“第二十二条军规”,但目前市场现状就是如此。在这种状况下,除了少数有实力的大企业的外,国内有能力进行这样产业基地化经营的中药企业又有多少?
三、 基地药材流通渠道如何控制?
既然建立基地成本那么高,那么我干脆就不用建立基地,直接采用“企业 农户”的方式提供种籽、提供技术和标准并进行保护性收购。事实上,这些年这种合作模式也曾经如火如荼但最终多是事与愿违。这里边最大的问题是这种合作生产出来的药材流通渠道如何控制——“合同好签,履行太难”!这其中一方面有近些年不断有骗子企业打着合作种植旗号赚一把就跑骗怕了老百姓;另一方面我们目前还不能高估基层农户的合同履约能力。结果是药材种出来后市场价格低时老百姓争相把货卖给你,市场价格高时就自己走市场渠道。企业是不是也可以随行就市出高价?那你就等着给炒货的人买单吧!——原料稳定供应最终还是成为泡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费那事呢。你可能会举出某企业对山茱萸很好地进行了渠道控制的例子,别忘了,那是因为这家企业本身就建在产地,纳税额接近于当地年财政的1/3,政府支持力度是其它外地企业敢去想的吗?
四、 是否对所需品种都要建立基地?
即使你解决了成本和渠道问题,那你马上又将面临是否对所需品种都要建立基地的问题。要知道中成药品种多数是复方配方,像丹参滴丸、板蓝根冲剂这种单一配方品种毕竟不占多数。而中药材一地生产销全国,一个成药里的配方来源可能就遍及大江南北。丹参滴丸可以只在道地产区建一个丹参基地就可以供应生产,那六味地黄丸就意味着必须在全国建立六个生产基地(一个基地种六种药材无法保证每个品种的道地性),否则只要有一味药材质量失控则必将殃及整个产品质量,其它五个药材基地建了也白搭。按照这种思路,大活络丸就得建立五十个原料基地,一家企业需求一百种原药材就得建立一百个药材基地,现实吗?再说一家企业即使建起来了另外企业怎么办?结果是你建我也建,你有的我也有,在极大成本投入同时也对资源造成成巨大浪费。
五、 基地生产的信息化导向工作如何协调?
目前国内多个中药材产区对基地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主要是产区规模化、种植订单化、标准规范化、基地产业化,这个思路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其中关键是,每个地区都强调“四化”建设,那么地域间规划协调如何开展?产需量调节如何体现?地域优势品种道地品种标准如何界定?基地产品除自产自销外多余的产能如何消化?等等这诸问题都将考验着我们决策者的智慧。否则在一片大干快上的热情中,必将导致严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基层农户的利益也难以得到保证。“全国一盘棋”的产业发展之路是一个系统工程和综合工程,绝非一朝一夕或一地力量可以解决。这其中建立一个综合性的行业信息化导向平台的重要性将不言而喻。
正因为以上因素,结果就使中药产业化发展之路在实际操作中出现异化。部分企业声称的“绿色基地”、“道地基地”也几乎成了“持羊头卖狗肉”工程,在道地产区找一百多亩地竖个牌子稍加打理应付外界就了事,多数原药材还是从周边农户甚至市场中购进。这些企业的原料质量控制甚至基地GAP建设最终被流于形式;也正因为以上因素,笔者认为广泛开展企业基地化战略应慎重考虑和充分论证,不可一哄而上盲目跟风。GAP必须得到实施但不是每家企业都有必要去建立自己的GAP基地。对于这方面的思路,农业部农技推广中心的一篇报告可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和参考(详见后附资料链接)。
一、我国中药材生产发展现状
我国中药资源物种数已达12772种,除其中不足1%的矿物药材外,99%以上均为可更新的生物再生资源,尤以中药材为最,占全部种数的87%,涉及385科,2312属,计11118种(包括9905种、1208个种以下单位)。目前我国市场上流通的1000余种中药材中,主要依靠人工栽培的已达250多种。各地在生产中将中药材种植与当地的地理环境、民族传统、种植习惯相结合,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北药、南药、怀药、浙药、川药、云药等道地药材,生产的规模化、规范化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得到提高,呈现出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人工种植面积发展迅速
我国自1957年开始对供应紧缺的中药材进行人工种养试验以来,经过40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目前已经获得人工种养成功的中药材500多种,所提供的商品量占药用总量的70%左右。2004年全国药材种植面积1926万亩,比2000年增长了 90.1%,比1995年的418万亩,增长4.6倍,为我国中医药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料。目前我国中成药产值约为800多亿元,为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吉林省先后建立了人参等22个品种共36个省级中药材无公害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2003年中药材的产值已达35亿元。中药材种植已成为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渠道,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产业。
(二)无公害中药材基地建设开始起步
我部在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过程中,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与中药材GAP基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中药材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力度,突出抓好生产全过程的质量跟踪管理,逐步推进无公害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中药材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河北省在无公害中药材生产管理中,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实现绿色无公害,按照国家中药材GAP规范化生产标准,制定中药材无公害生产地方标准,推动中药材生产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建设了安国、承德、巨鹿等10个基地,极大提高了中药材的质量。
(三)区域布局调整步伐加快
各地抓住中西部开发、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机遇,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中药材生产布局调整的力度。许多药材主产省,通过对药材生产情况进行调研,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中药材产业发展重点。贵州、四川、陕西、河北、山西等主产区还制订了省里的中药材优势区域发展规划,逐步形成了一批大的中药材优势产区和特色小区。如宁夏自治区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强调发展有地区特色的药材经济,在沙漠上发展了2万亩麻黄基地,不仅提供了大量的药材,而且对当地的防风固沙起到了有效作用;云南文山县优化了三七的种植区域,扩大了生产规模,县财政80%的收入来源于三七生产和加工。
(四)产业化经营得到重视
中药材生产的产业化经营,是实现药材规范化生产、保证药材质量稳定可控的重要措施。近年来许多省出台了扶持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加大了对中药材生产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大力推进公司加农户、基地带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等多种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如北京同仁堂、江西汇仁制药、广州白云山中药厂等企业,纷纷投资建药材基地,与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签订购销合同。一些地区还涌现出一些中药材生产的经济合作组织,向农民提供种子、技术及销售服务,这些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对促进中药材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农业技术推广作用明显
随着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的深入和农业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技术成果的推广,农业技术在药材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良种选育和良种繁育技术、育苗移栽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组织培养技术、微生物农药防治根部病害技术、合理的轮作和套种技术、配方施肥技术、合理的栽培模式等技术的应用,促进了药材生产的规范化发展和药材产量、质量的提高。
二、目前我国中药材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野生濒危资源的保护和中药资源的收集整理尚待进一步加强
自80年代开始进行的全国中药资源调查表明,我国药用植物种类10000多种,尽管其中部分物种蕴藏量较大,但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与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状况相比较,中药资源的保护还有差距,主要是投入不足,有的产品出现过度开发。
(二)全国大宗药材和优势品种的种植区划尚待进一步完善
中药材生产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由于人文地理、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和市场的约束,形成了一些相对集中区域,部分地区在发展中药材生产时,不能有效地、科学地控制规模,个别地方还存在盲目引种的无序生产情况,对中药材质量的影响较大。
(三)中药材生产技术研究与推广尚需进一步深化
与其他农作物相比,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还处在起步阶段,许多中药材生产还没有建立起良种繁育基地和推广应用体系。多数药农还处在自行留种的自然状态,只种不选,自繁自用,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劣质种苗坑害药农的事件时有发生。药用植物内含成分的变化与环境条件的关系的研究滞后。肥水调控等规范化种植技术体系研究还不够深入。同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人员的知识结构还不能完全适应中药现代化的发展,中药材生产技术的推广体系还要进一步完善。
(四)中药材生产尚需进一步稳定
目前在中药材种植上存在着盲目引种和盲目发展问题。由于中药材主产区多在山区和半山区,耕地资源不足,人均耕地面积少,一家一户零散种植,难以形成规模,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指导,中药材生产暴涨或暴跌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广大药农和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发展中药材生产的思路和措施
为确保中药材生产的“安全、有效、稳定、可控”,促进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我部将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的进程,通过坚持“四个原则”、搞好“四项工作”,努力提高我国中药材的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一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加强中医药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利用,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努力改善中药材生产环境条件。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发展速度和产业效益的统一;正确处理药材与其他作物的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二是坚持优势区域发展原则。通过布局调整,促进药材生产基地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由零星分散的粗放型经营向区域化、规模化的集约型经营转变,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形成一大批各具特色的道地药材优势生产区域。
三是坚持以质取胜原则。随着农业生产中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机会成本的逐渐提高,我国中医药产品现有的生产成本优势将难以长期维持。要实现中药材产业增长方式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份额,加快由世界药材大国向强国迈进的步伐,其根本出路在于提高中药材产业的科技水平。
四是坚持产业化经营原则。通过培育壮大一批现代中医药龙头企业、引导和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市场网络建设等措施,强力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进程,延长产业链,形成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中药材经营体系,使产供销各个环节协调发展,促进我国中药材生产与大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对接。
为此,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一起,共同推进中药材生产的现代化进程,保持其健康发展,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开展资源调查,加强野生药材的保护工作。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利用现状的调研,收集种质资源,加强野生药材的保护工作,提高人们维护生态平衡,挽救野生中药材资源的意识。我部将实行资源保护与开发并重的策略,在全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中,加大对中药材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的扶持力度,从传统道地药材的收集、整理、鉴定、提纯复壮入手,建立中药材主栽品种的种质资源圃,并加强中药材资源的扩大与再生研究,积极开发家种、家养品种,减少野生资源直接入药,保证中药材品种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第二,制定布局规划,推进中药农业区域化发展。要根据各地中药材资源条件和种植发展现状,对我国中药材种植区域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条件成熟时,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制订全国的中药材优势区域发展规划,加速形成北药、南药、怀药、浙药等道地药材、西北华北大宗药材和川广云贵特色药材等中药材优势种植区域。鼓励不同种植区域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中药农业区域化的发展。
第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中药材质量和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根据中药材生产特点和我部种业体系的建设规划,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力争在全国建立比较完善的药用植物良种繁育“三级”体系,即国家级资源保存中心、品种改良中心和脱毒中心,省级良种繁育场和县级良种繁育基地。通过良种繁育体系的建立,逐步提高中药材生产的良种覆盖率,为中药农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管理力度,规范中药材种子(苗)生产经营活动。要依据《种子法》的规定,研究制订《药用植物种子(苗)管理办法》,并抓紧制订中药材种子(苗)的质量标准、分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中药材种子(苗)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药用植物种子(苗)生产经营的管理,规范药用植物的种子(苗)市场,维护良种选育者、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一方面要深入对中药材生长发育规律、病虫害防治、质量形成机理和调控技术等关键问题的研究,形成配套的规范化栽培技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及时更新技术推广队伍的知识结构,使技术推广体系适应中药农业发展的需要。通过开展培训、示范推广,提高中药材栽培水平,提高中药材产品质量。同时,加强中药材生产管理,严格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抓紧制订和实施无公害中药材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实现中药材无害化生产,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第四,培育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是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各级农业部门在培育中药材龙头企业方面,要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突破、政策上有新举措。一是建立企业联系制度。要不定期组织企业座谈会,沟通政策和市场信息,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力争在基地建设、原料采购、设备引进、信贷资金、产品出口等方面为龙头企业争取有力的支持。三是帮助龙头企业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通过政府搭台、穿针引线,引导龙头企业以“订单”方式到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解决原料供应问题。四是搞好技术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优势,搞好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成为新型的市场主体,发挥其服务、指导和开拓市场的作用。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在全国推广协会成立中药材分会,组织全国中药材主产区的生产者、经营者和科技人员,定期开展活动,及时交流各地生产和销售情况,组织重大技术的联合攻关和示范推广,积极为全国中药材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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