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6日,由商会副秘书长崔彬带队、中药部刘张林、罗扬、荣嫡一同赴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工作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专业从事天然植物提取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科技外向型企业。
公司拥有工业用地68亩,GMP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现可生产罗汉果、红景天、淫羊藿等标准化植物提取物系列产品50余种。可年产各种植物提取物600吨、中药颗粒剂和食品补充剂100吨,具有烘烤加工罗汉果原果3000万个的生产能力。公司年自营出口额500万美元左右,外贸代理出口300万美元,主要出口地区为美国、日本、欧洲,2004年排国内植物提取物出口企业第三位。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4年,专门从事中药、天然药物研究开发和生产,也是中国最早生产现代中药制剂的企业之一。近年来在中国中药五十强企业中跻身前十位,已通过中国国家GMP认证和澳大利亚TGA的GMP认证。公司生产国药准字品种200多个,其中三金西瓜霜喷剂、三金西瓜霜喉片、三金通尿灵等品种分别通过了澳大利亚、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注册,年出口额100万美元左右,主要出口地区为东南亚、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桂林天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是中国最大的贴膏专业生产厂家。公司生产、加工车间设备完善,卫生条件通过国家GMP认证。2003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63亿元,销售收入2.19亿元,实现利税6300万元,其中利润3400万元,是全国医药工业企业500强之一,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排列领先。主要产品有:骨通贴膏、追风膏、关节止痛膏等。公司出口规模较小,主要通过外贸公司向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出口。
二、我国中药产品出口情况
1、中药产品出口金额不大,持续稳定增长。1990年以来,中药出口额平均以5.6%的速度增长,到2004年,出口额达到7.12亿美元,占医药产品出口总额的6.1%。
2、以中药材出口为主,植物提取物增速迅猛。近几年来,中药材占中药产品出口总额的50%左右;中成药出口一直在1亿多美元,无明显增幅;植物提取物出口发展迅速,1995年出口额仅为0.32亿美元,至2004年已达到2.23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6倍。
3、出口市场扩大。1995年以来的10年时间里,中药出口市场由133个国家(地区)增加到156个。亚洲一直是中药出口的主要市场,10年来其出口比重从88.3%下降到67.7%。中药出口5大贸易伙伴也在近10年里发生了较大改变。1995年5大贸易伙伴分别为香港、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省,所在比重高达78.75%;而到2004年出口排名前5位的国家(地区)分别为香港、日本、美国、韩国、德国,所占比重为67.23%。
4、中药出口前景广阔。从二十世纪中叶开始,天然植物药被重新重视,它不仅在中国、印度、日本等传统医药大国备受欢迎,在德国、法国、意大利和瑞士等欧洲市场也得到了承认和应用,植物药国际市场蓬勃发展。从全球药品市场发展趋势看,植物药市场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世界药品市场的增长速度。世界植物药市场发展速度为10%至20%左右,其中美国高达20%至50%。
三、企业遇到的问题
1、中药出口注册难度大。桂林三金药业和天和药业都反映,产品在国外注册有很大困难。除少数几个东方国家以外,中药在国外整体上不被认可。若想打入国外市场,必须按照新药注册程序进行该国审批,这对于中药极其困难。即便在一些传统中药市场注册,或以健康食品(饮食补充剂)的身份进入国外市场,也存在注册时间长、费用高、风险大的问题。此外,各国注册要求并不相同,企业不能全面了解国外注册法规及要求。
2、深受中药重金属、农残问题的困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药重金属、农残问题的研究和标准制定落后于国际水平,对中药材种植方面重金属、农残的控制较晚,这使得企业无法从根本上监控中药的重金属、农残。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部分偏高,成为中药出口的贸易壁垒。很多企业尚未掌握国外植物药重金属、农残标准数据。在中药出口检测时,产品因重金属、农残超标而受阻。
3、涉及濒危物种中药出口难。我国的中药中常含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目录中的中药材,出口含这些中药材的中药时,需向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而目前企业普遍反映办理濒危证花费时间长,手续烦琐,且含有不合理之处,造成中药出口在国内也受到一定阻障。
4、信息渠道不畅通。国外医药法规、市场动态对企业产品出口决策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目前,企业因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取国外相关法规、所需信息,无法跟踪国际市场的变化,阻碍了中药出口发展。
四、意见和建议
1、为解决出口注册难题,商会开展了药品出口注册工作,专门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代理联系工作。建议成立药品出口注册指导中心,汇总各国中药出口注册规定,整理成指南。并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具体产品的专门指导、代理联系业务,帮助企业突破注册难关。
2、搜集、汇总世界卫生组织及各国对植物药重金属、农残标准提供给企业作参考,调研国外标准对我中药出口的影响,进行对策分析研究。与国内有关部门机构共同促进中药材GAP认证的实施,促进建立健全中药重金属、农残的检测评价机制。与国外政府及有关行业组织就中药重金属、农残标准问题保持经常性的交流与沟通。
3、积极与农业部、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沟通,将企业的具体问题反映到主管部门,争取有关部门对中药进出口工作的重视,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支持。
4、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强化服务意识。逐步收集、整理、完善国际国内医药产业、市场、政策法规等多方面信息,搭建医药出口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更新信息,与企业进行信息互动交流,及时了解企业情况。
5、加强分会建设,提高分会凝聚力。利用分会平台,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为企业解决问题,做好企业与政府间的协调工作。同时,为企业提供交流互动空间。
6、推进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行《绿色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在国际上的认可。联系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牵头制定中成药、植物提取物方面的外经贸行业标准,促进中医药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7、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推行出口品牌战略,评选优秀中药出口企业及出口品牌,对外公布优秀名单,向国外行业协会及客户推介,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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