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矿山政策发力,资源开发与环境需要协调发展
2017年,我国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力争到2020年,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非金属矿物制品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趋势预测》
在国家发布该政策以后,各省市积极响应政策,颁发了地方性政策。其中:
各省市绿色矿山政策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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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
政策 |
内容 |
内蒙古自治区 |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 |
2018年底前,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0年,全区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标准。在绿色矿山数量方面,2018年底前,完成35个国家级绿色矿山创建。2020年底前,完成300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全部矿山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逐步退出市场。 |
青海省 |
《青海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
明确格尔木市、都兰县、大柴旦3个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大中型矿山力争2020年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省绿色矿山比例达到15%,2025年达到50%,2030年所有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
陕西省 |
《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 |
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并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树立10个绿色矿山典范,建成100个绿色示范矿山,推进提升1000个矿山绿色建设水平,基本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发展模式。 |
河北省 |
《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
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一批示范矿山,建立较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用8年~10年时间初步构建起全省绿色矿山格局,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部分矿山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 |
浙江省 |
《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 |
到2020年浙江省采矿权总量控制在1000个以内,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以上。 |
总的来说,从现在开始到2025年,是绿色矿山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在政策的影响下,会产生阵痛,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会跟随者环境保护的大趋势,走向绿色、长久的发展模式。
绿色矿山的政策下,非金属矿物制品经济运行良好
非金属矿物制品是指以非金属矿物和岩石为基本或主要原料,通过深加工或精加工制备的功能性制品,该种制品没有完全改变非金属矿物原料或主要组分的物理、化学特性或结构特征。因非金属矿产及其制品具有耐高温、耐酸碱、抗氧化、防辐射、高硬、高强、隔热、绝缘、润滑和吸附等独特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建材、冶金、汽车、化工、轻工、机械等传统工业的原辅材料,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撑材料,在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非金属矿产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近年来我国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产量稳定增长,产品类别逐渐增多,行业整体呈现增长的趋势。截止到2018年5月行业企业数量为34498家,较2017年底减少了1305家,但相对于2013年的30468家,行业企业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
随着发展,行业销售收入有了较快的发展,2017年行业销售收入达到了61525.50亿元,较2013年增长了万亿元。截至到2018年5月,行业销售收入达到了21481.30亿元,同比增长了14.2%。
从行业的经营情况来看,利润总额在不断增加,企业亏损面在不断收窄,行业发展运行情况较好。其中,2017年行业利润总额为4446.60亿元,同比增长了20.5%,截至到2018年5月,行业利润总额为1775.10亿元,同比增长了44.6%。在企业亏损层面来看,2017年亏损企业亏损总额为223.20亿元,同比减少了27.2%,截至到2017年5月,行业亏损企业亏损总额为128.30亿元,同比减少了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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