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对价格刚性的普遍性解释
价格刚性理论是针对均衡价格理论而言的。按照均衡价格理论,市场价格会根据供求关系的变化而自动进行灵活的调整,但实际上,企业价格调整往往滞后于供求的变化。国外新凯恩斯主义学派就价格刚性的成因进行了多方面研究,为此提出了许多模型加以解释,例如信息不对称模型、弯折需求曲线模型、存货模型、接近理性模型、错开定价模型、状态依存定价规则模型等。一些经济学家用经验事实对这些理论模型进行鉴别,发现任何一个模型都有其局限性的一面,难以对价格刚性进行较为科学而全面的解释。经济学家布林德则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对价格刚性进行了研究,他通过书面问答或口头调查,让价格决策者自己来判定哪些因素是他们不调整价格的动因。结果是,企业家们普遍认同价格刚性的存在,对价格刚性原因的解释,认同最多的因素是:交货滞后、服务与协作失败、成本加价、隐含契约、明确的名义契约和价格调整成本。刚性价格理论说明了资源流动的障碍对价格受供求影响而变动的阻碍作用,从这一意义上讲,价格刚性价格理论是对均衡价格理论的一种修补,并不是一种独立的价格理论。
二、中国钢铁市场中价格刚性现象成因的分析
在中国钢铁市场中价格刚性表现出更多的负面效应,即钢铁企业的出厂价难以与供求变化相合拍;钢铁流通中价格传递较为混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流通秩序的混乱。
1、钢铁市场中流通渠道建设的“失控”导致钢铁企业通过价格刚性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钢材经销商已形成了中国钢铁行业内特殊的经济群体。通常意义上讲钢铁企业与经销商共同组成了钢铁行业,钢铁企业是行业中的主体,经销商是依附于钢铁企业并延伸了钢铁企业的流通职能。但目前的状况是中国钢铁行业销商队伍过于庞大,经销商的数量达到近20万余家,流通渠道基本为经销商所控制。
钢铁企业难以准确获得终端交易市场的各种信息。一些钢铁企业的市场行为尚不成熟,钢铁企业的经营模式落后于市场的发展,最为突出的表现是重生产轻流通,例如多数钢铁企业把产品卖给经销商后,并不能准确地掌握经销商再把产品卖给谁、卖了多少等市场信息。钢铁企业在流通渠道建设中的“弱化”,以及经销商群体的强势发展,使钢铁企业对市场终端交易价格的影响力存在着时间与空间上的“滞后”,这也导致钢铁企业的决策者在进行价格决策时更希望在市场走势较为明朗时进行价格调整,从而导致价格刚性现象的发生,这也是钢铁企业规避市场风险的本能所致。
2、部分经销商的投机性行为助长了价格刚性的发生
当流通渠道以及终端市场交易价格最终为经销商所控制时,经销商便拥有了提升流通利润空间的可能性。特别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国的钢材流通渠道中环节及分销层次过多,在相对狭窄的利润空间下无疑加剧了市场投机色彩。很多经销商只是作为中介公司单纯通过买卖钢铁产品来获取流通利润,他们并没有亲身参与到钢铁产品的组织与配送当中,并没有发挥市场“蓄水池”的作用,将企业库存转为市场存量。这类经销商的存在只能是增加流通成本,扰乱流通秩序,增加市场价格中的“变数”,而且这类经销商经营行为的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投机性。为了提升利润空间,一些经销商必然要在钢铁企业与市场终端用户之间制造不对称信息,通过信息的炒作与市场存量的控制与释放进行流通领域内的投机经营,其目的是获取高额的流通利润。投机的存在增加了中国钢铁市场中价格波动的频率与幅度,也使市场风险变得更加无法预知。这样,正常的市场秩序被打乱,终端交易市场中的价格波动频率与幅度更是无章可循,从而逆向影响着钢铁企业价格调整的无序性,从而助长了价格刚性现象的发生。
3、钢铁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突出,价格刚性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钢铁流通链条中“信息孤岛”的存在。在钢材流通中,信息不对称现象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即在生产企业、经销商、终端用户之间存在着人为制造不对称信息的现象,各方都希望在信息传递过程中通过制造不对称信息来误导对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市场决策。当经销商对钢铁市场存在着价格看涨的预期时,其往往会囤积商品,以期更大的利润,从而造成“需求膨胀”的假象;当经销商对钢材价格存在着看跌的预期时,则会持币待购,并努力降低自己的库存,造成“需求消极”的假象。钢铁企业在“需求膨胀”发生时,则会表现得“惜售” ,在“需求消极”发生时,则会加大销售力度。由于钢铁企业与经销商之间在市场预期上存在着差异性,即使在相同的市场预期下,钢铁企业与经销商之间存在着较为矛盾的行为走向,这说明钢铁流通链条中缺少较为完善的利益约束机制,缺少在保证双方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充分沟通与协调的机制。由于双方缺少有效的协调,其价格调整亦为相对独立的行为,从而助长的价格刚性现象的发生。
三、减少价格刚性负面效应的基本措施
1、钢铁企业、经销商应当从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转向追求流通链条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目前多数钢铁企业、经销商都没有很好地区别价格决策所涉及的长期性目标与直接目标,误将价格决策所追求的长期目标作为直接目标来对待,突出表现就是将提高收入与利润作为价格决策的第一要素,甚至是唯一要素,并指导着企业的价格行为,其实质是企业将价格当作了收入与利润的直接源泉及调整杠杆,并作为价值取向贯穿于企业的价格行为。价值取向的急功近利很容易使钢铁流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企业以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为基本目标,各环节企业缺少协作与沟通,每一个环节企业的价格行为是独立的,而且这种独立性一方面表现为价格的自我性,另一方面表现为价格的刚性。这种刚性行为在市场需求较为旺盛的前提下尚有可存在的空间与理由,但当市场需求萎靡时,只会使钢铁企业、经销商的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完善钢铁企业与经销商的协作机制,避免各自价格行为的独立性,是避免价格刚性负面效应的最根本性措施。
2、钢铁企业应强化流通渠道建设
钢铁企业参与渠道建设的前提是对自身的营销体制进行变革,变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营销模式上的变革,二是流通渠道的缩减,三是营销激励机制的健全,四是价格管理的规范,五是对用户售后服务的到位,六是加强钢铁企业间协作。营销体制变革工作与钢铁企业营销思想的提升密切相关,与钢铁企业的管理创新密切相关,与企业的利益分配机制密切相关,其变革的难度是十分艰巨的。钢铁企业参与流通渠道建设,并不是要建立自己的物流企业,而且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对经销商行为进行约束,增强钢铁企业在终端市场交易价中的影响力。在目前的情况上,钢铁企业应在保证经销商获取一定的流通利润的同时,又要限制其流通利润的膨胀。同时钢铁行业自身也要努力去缩减经销商的数量,对现有的流通渠道进行全面整合,对只做“转手”经营的经销商应该是坚决控制其资源的获取,对能够发挥市场“蓄水池”作用的经销商给予有条件的扶持,但必须掌握其进出货的交易信息,防止其囤积货物进行炒作投机。这样,钢铁企业价格决策的效果会与终端交易市场进行有效的衔接,从而减缓价格刚性的负面效应。
3、对钢材流通链中的信息进行充分整合。所谓信息整合就是剔除供求信息的“虚假”成为,使钢铁企业出厂价、经销商批发价、钢材交易市场的零售交易价更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钢铁企业及经销商都要努力对信息资源的来源、信息优化处理、信息传递途径等环节进行整合,通过整合来把握信息中有价值的东西,共同分享信息成果,促进双方价格决策及价格行为的一致性,从而减少价格刚性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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