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地炼产能约为2.3亿吨,占全国炼油产能的30%。其中,山东是我国地炼的主要聚集地,占地炼总产能的57%左右。
山东地炼产能近两年呈现减少趋势。2017年山东地炼总产能为13356万吨,而2015年时总产能为16576万吨。除济宁、泰安、莱芜、枣庄、聊城和威海6市没有地炼企业外,其他各市均有布点。
地方炼厂曾经面临原材料受限的问题,随着进口原油使用权开放以及环保政策的实施,地炼油源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有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淘汰落后产能、投资更新装置,大型炼厂也会向化工领域延伸产业链,逐步增强竞争力。
扩产内在动力
进口原油使用权放开,地炼获得高品质稳定的油源进口原油使用权开后,炼厂可加工品质较高稳定的原油,炼厂成本降低,开工率上涨。在此之前,非国营企业对进口的原油无使用权,不得不返销给中石油和中石化,,原料多为劣质低API值原油或是燃料油。燃料油是原油经过加工后的产品,对燃料油二次加工的利润肯定小于直接用原油加工的利润。近些年来山东地炼对原油的偏好日益增加,此项政策能够很好地满足地炼对原材料的需求。
上表是截止到目前拥有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地炼企业,目前合计配额总量为10576.5万吨/年。进口原油使用权是指企业有权使用进口原油、但无法自主完成进口操作;而原油进口资质是指企业可以自主从国外进口原油,同时拥有两权的企业即可自行进口原油并加工,极大得改善了地炼的生存环境。
为满足政策要求和竞争需求,落后产能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正在淘汰,单个炼厂产能上升。2016年地炼总产能结束了上升趋势,比2015年减少765万吨,跌幅约为3.2%。地方炼厂的数量也从由145个下降到79个。但是,单个炼厂的平均炼油能力由163万吨上升到290万吨。
该现象主要归因于两个方面:一是产能落后的炼厂被迫退出市场。因为只有满足拥有原油加工能力大于200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淘汰本企业所有2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等条件的炼厂才能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二是现存炼厂为了增加竞争力而扩大产能。原料问题解决后,炼厂的加工规模预计扩大,产业链也将延伸。所以炼厂数量减少,且单个炼厂产能上升。
除上述两个原因外,企业还需满足国家不断升级的油品质量要求,因此纷纷配套二次加工装置和三次加工装置;同时,积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改善环境质量。以山东地炼为例,2016年新建相关装置产能达900万吨/年,2017年投入继续加大,预计新建装置总产能达1630万吨/年。未来预计仍有投入,新建装置约为92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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