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全球有机食用菌生产现状及市场表现情况.欧盟和美国都规定,生产双孢蘑菇的作物秸杆和动物粪便必须来自有机种植的作物和有机饲养的牲畜,此外还要求作物不得有转基因成分,牲畜必须以福利方式饲养。
参考《中国食用菌市场专项调查与发展商机分析报告(2014-2019)》
一、有机食用菌生产特殊要求
欧盟、美国和日本都对有机食用菌生产提出了特殊性要求和标准,而且绝大部分内容都是一致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食用菌栽培不是以土壤为生产介质的,因而它不需要经历从非有机生产到有机生产的转化过程,这一点与其他农作物是有显著区别的。开展有机食用菌生产,一般只要在上一个非有机生产周期结束后,做好必要的卫生和准备工作,就可以引入有机生产管理。
其次,食用菌生产是以各种农林废料(农作物秸杆、木屑等)为主要原料的。发达国家和地区要求栽培有机食用菌的培养料必须绝对来自有机原料。在这里,以两种世界性栽培的食用菌——双孢蘑菇和香菇为例加以说明。
1、双孢蘑菇
欧盟和美国都规定,生产双孢蘑菇的作物秸杆和动物粪便必须来自有机种植的作物和有机饲养的牲畜,此外还要求作物不得有转基因成分,牲畜必须以福利方式饲养。考虑到难以获取足够的有机原料,欧盟规定,如果经证实,确实无法获得所需有机原料,占原料总重量(不含水和覆土)25%的培养料可以采用非有机来源的原料。
2、香菇
香菇是以段木或木屑为主要生产原料的。美国、日本和欧盟都规定段木和木屑必须取自无污染的原始森林,而且要保证木头的运输、加工过程中不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另外,各国和地区都尚未要求使用有机原料制成的菌种。和其他种植业一样,有机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农药和消毒试剂。各国一致推荐使用蒸汽对菇房进行消毒,注意保持环境卫生,采用物理和生物的方法进行病虫害综合防治。使用过的有机食用菌培养料是宝贵的可再利用资源。通常情况下,使用过的有机培养料应运送到有机农场加工成有机肥料。
对于在某个食用菌农场里同时存在有机生产和非有机生产的情形,各国和地区都要求有机生产和非有机生产必须进行永久性隔离。而且,为防止交叉污染,有机生产和非有机生产之间相互转化通常也是不允许的。
二、有机食用菌产业整体规模
虽然人类栽培食用菌的历史很悠久,但食用菌生产主要还是集中在少数国家和地区。近年来,食用菌生产技术在世界各国得以广泛普及,全球食用菌总产量大幅增长。但是,即使是在发达国家,有机食用菌产业发展仍属于萌芽阶段。例如荷兰只有7%的食用菌农场实现了有机生产。美国农业部统计显示,目前全美共有200多个食用菌栽培农场,而有机食用菌农场只有45个,有机食用菌的销售额仅为食用菌销售总额的2%。另据澳大利亚蘑菇协会报道,该国目前也只有数家食用菌生产农场通过了有机认证,还不到同类农场总数的3%。
三、有机食用菌市场表现
1、有机食用菌生产技术概述
有机食用菌生产过程中关键影响因素包括栽培环境、菌种、栽培原辅料及肥料、生产用水、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
对栽培环境的要求,采取措施避免与常规生产场地的交叉污染,包括建立缓冲带、不使用合成物质进行熏蒸、消毒等;菌种的来源、生产环境、纯度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但各国技术标准之间有所差异;栽培原辅料需为有机生产来源或经过认证的天然来源材料,或者是食用级辅料,不能使用合成肥料或杀虫剂之类辅助剂等;严禁使用被污染的水作为生产用水;此外,采取有效途径,对生产过程中的病虫害进行防治,也是有机食用菌生产中重要的环节。
有机食用菌企业,在进行生产前需经有机认证体系认证。美国国内现有55家认证机构,并在加拿大、德国等19国内设有40家认证机构。共95家。现设在中国的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办事处主要有:美国的OCIA,德国的ECOCERT、BCS和GFRS,荷兰的SKAL,法国的IFOAM等。
2、欧美地区主要有机食用菌生产国技术标准比较
根据FAO统计数据,有机食用菌生产量排名前5位的国家分别为中国、美国、荷兰、西班牙和法国,其中,后3个同属于欧盟地区。研究表明,加拿大在有机食用菌标准操作规程方面制定的更加详细、具体。所以此处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以下主要是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在有机食用菌操作规程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的部分进行比较说明。
2.1 北美地区
在北美,有机食用菌的生产是在开放的环境中进行,自然环境能够为食用菌生长提供适宜的条件。每个品种都有其特定的光照、温度、湿度和营养需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机认证协会是当地唯一由政府资助的进行有机认证的组织,由其制定的《有机食用菌生产规程》,从栽培环境、菌种来源、虫害控制、疾病控制、卫生管理和培养料6个方面,对有机食用菌的生产规程进行了规定和说明。每一部分都从必备条件、允许使用范围、受控范围及禁用范围4个方面较为详细的列出了范围和使用量等,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栽培环境:需有独立完整的空间用于有机食用菌的生产,操作间允许使用的材料包括木材、聚乙烯、玻璃、玻璃纤维、混凝土、塑料和铝等。如果使用木材,需要3年的转换期;2002年1月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木材,如果之前经过砷酸铜铬的处理,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直接与食用菌生长的土壤基质接触;绝对禁止使用新的、CCA防腐剂处理过的木材。
菌种的规定:与其他标准规程基本一致。尽量采用有机操作途径获得的菌种,但若使用常规途径获得的菌种,必须有材料证明其在生长过程中未使用禁用物质。虫害控制:最基本的是卫生条件的控制,采取合适的灭菌方法对工具和培养基进行灭菌,能够有效地阻止虫害的侵袭和蔓延;在虫害控制过程中。可以使用生物制剂(主要针对疾病、寄生虫等)、机械陷阱清理技术、费洛蒙阱(Pheromone traps)、草药、肥皂(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但可使用食用级蜡)、除虫菊等;
如果要使用硅藻土,需严格控制其用量;严禁使用抗凝血剂型灭鼠剂、混合型杀虫剂等。病害控制:为了避免交叉污染,建议在整个栽培区域内进行水和空气的过滤;对工具和培养基进行巴斯德或高温杀菌;适当调节大气中CO2/ O2比例;可以使用中草药进行病例控制;也可以使用生物制剂(主要针对病原性细菌、真菌);严格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进行疾病控制。
卫生控制:可以使用过氧化氢、蒸汽、沸水、酒精、紫外线等;若使用熟石灰、硫酸铜、碘酒、碱液、漂白剂(优先于其他的人工合成消毒剂)等。需严格控制其用量;严禁使用甲醛、人工合成的熏剂和真菌杀剂、溴化甲烷等;在进行有机食用菌种植之前的12个月,严禁使用上述受禁物质。
培养料及车间设备在使用前需进行适当的杀菌处理;若使用动物粪便作肥料,在使用前需进行堆肥处理;所使用的谷物或秸秆等。需通过有机认证;堆肥处理过程中,需保证处理温度能达到57℃;若使用木段作为底料时,可选择桤木;培养料中可以添加天然激素类物质(包括植物激素、细胞分裂素、赤霉素);允许使用泥炭石、石灰石、泥炭;如果打算使用锯屑,需证明其不含禁用物质,必要时需进行重金属检测;如果使用的秸秆为非有机物质。需有材料证明其不含禁用物质;严禁使用传统化学肥料。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也最具活力的有机产品市场,由美国WAC(Washington Administrative Code)制定的WAC 16-157《有机食品标准和认证》(organic food standards and certification)在2002年5月30日发布并开始生效,其中专门对有机食用菌标准生产操作进行了规定(wACl6-157-120)。对菌种的要求非常明确。必须使用有机菌种;如果培养基中含有琼脂,其所含的抗生素浓度不能超过0.04 g/L;用作培养料的锯屑、锯木等,必须证明其在被砍伐之前的3年内,生长环境未受到禁用物质的污染;且在砍伐后的预处理过程中,避免使用禁用物质。
除此以外,2002年10月美国又颁布了一项新的法规《国家有机项目纲要》(The National OrganicProgram,NOP)。,对美国市场上所有销售的有机食品的生产和标识做了详细的规定。N0P适用于所有与有机食品相关的农场主、加工制造商以及经销商,一旦违反,将会受到政府的严惩。NOP是一套覆盖了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整个流程的标准体系构成的法规。
2.2 欧盟地区
欧盟安全指标是世界上变化最快、要求最严的地区之一。欧盟法规(2092/91及其补充条款)对有机产品的生产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一标准不仅适用于欧盟本地生产的有机产品,也适用于从“第三方国家”进口到欧盟的有机食品。
在欧盟区域内销售的所有有机食品,都必须满足欧盟有机标准的要求,并需通过认证。所有与有机食品相关的生产者、加工者和包装人员都必须进行注册登记。这种制度确保了食品是在有机标准的指导下生产的,是对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保障。但是,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未对营养价值和其他品质要素进行规定。
根据欧盟有机立法,每个欧盟成员国都有义务保证在其管辖范围内生产的有机食品至少能够满足欧盟基本标准的要求。各独立的认证机构所采用的标准至少能满足国家标准的需要,允许使用地方标准,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欧盟有机法规在不断的完善,促使各国家标准和其他有机标准也在不断的更新,从而保证领先地位。
对于有机食用菌的生产技术标准,各个成员国之间会有一定差异。以通用的欧盟法规2092/91为基础,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首先,菌种方面,目前还没有强制实行使用有机菌种,但其来源一定要明确;用于有机食用菌生产的有机肥料,最好全部来源于有机循环中产生的有机物质,这一标准不是绝对的,但必须保证其中非有机成分占有量不能超过25%(总量以除去包装和水分计),这其中包括转基因成分和牲畜粪便;有机生产者需满足卫生、清洁和消毒方面的有机标准,清洁剂、消毒剂的用量受到严格的控制,但不同的认证机构之间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目前。尽管已有许多化学物质获得允许用于食用菌栽培环境的消毒,但传统的蒸汽处理仍是有机食用菌生产过程中作为清洁和消毒的强烈推荐的途径。
目前,我国的有机食用菌生产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制定发布的GB/T 19630系列《有机产品》标准中,从场地和环境、菌种、栽培、害虫和杂菌等方面对有机食用菌的生产进行了规定和说明,对菌种的要求无强制性规定,“尽可能采用经认证的有机菌种,并可以清楚的追溯菌种的来源”;在害虫和杂菌防治方面,允许使用低浓度氯溶液对场地进行淋洗消毒等规定,内容比较简单,在实际操作中指导性较差,不利于生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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