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侵蚀遥感调查,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50亿吨,全国113,108座矿山中,采空区面积约为134.9万公顷,采矿活动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面积238.3万公顷,植被破坏严重。
参考:中国生态修复市场营销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1)环境的破坏与污染要求生态修复行业快速发展
分析报告显示,生态环境恶化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沙漠化等方面。
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侵蚀遥感调查,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35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每年流失的土壤总量达50亿吨,全国113,108座矿山中,采空区面积约为134.9万公顷,采矿活动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面积238.3万公顷,植被破坏严重。
生态环境恶化对人类不良影响的表现越来越明显,加大生态修复投入以保护越来越脆弱的生态环境已刻不容缓。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并改善生态环境,我国政府提出了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20%提高到23%,205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26%以上的目标。有关部门已开始重点投入矿山生态修复和沙漠化治理等方面的国土整治工作。生态修复已成为一个新兴的发展领域。
(2)国家立法层面的大力支持
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以保护生态,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制定了接下来十年城市绿化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是行业标志性政策,由此揭开生态环境行业高速发展序幕。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凸显决策层对生态环保的重视已上升到空前高度。“十八大”后关于生态建设的规划与政策陆续推出,生态修复行业进入以生态建设为主导的新一轮快速发展期。同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设市城市要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工作,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其中已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要达到国家Ⅰ级标准。意见认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政策的高度重视将对生态修复起到极大促进作用,“十八大”开启了生态修复行业新一轮发展,生态修复行业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3)生态修复行业各领域的发展情况
①湿地保护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我国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1-2015年),“十一五”规划建设总投资90.0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2.36亿元,地方配套47.68亿元。实际实施批准实施各类湿地保护项目205个,完成项目总投资30.3亿元。“十二五”期间,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总体投资129.3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5.85亿元,其他属于地方配套。规划的方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湿地保护工程,二是湿地综合治理工程,三是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四是能力建设工程。各类湿地保护项目总共738个,包括湿地保护工程项目590个,湿地恢复工程项目110个,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26个,能力建设工程12个。
总的来看,我国湿地保护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湿地面积5,36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58%。其中,自然湿地4,667万公顷,占全国湿地的87.07%。全国有国际重要湿地46处,湿地自然保护区577个,湿地公园723个。全国湿地保护面积达2,324万公顷,湿地保护率为43.36%。
②水环境生态治理
目前我国水生态系统受损严重,超过60%的河流、湖泊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环境生态治理市场空间巨大。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环发[2012]58号),“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不含太湖流域)初步确定规划水污染防治骨干工程项目6,007个,估算投资3,460.43亿元;其中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与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计为1,278个,投资额为1,073.07亿元,年均为214.74亿元;华东地区为175.16亿元,年均为35.03亿元。
③水土流失防治
依托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我国逐步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建设,依法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土保持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据统计,自2010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年来,我国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快,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21.2万平方公里,全国实施生态修复8.2余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12,400多条,实施坡改梯1,500多万亩,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700多条。重点治理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四年来,中央直接用于水土保持的投资达190多亿元,超过“十五”和“十一五”水土保持投资总和。
④矿山开采生态修复
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根据《规划》到2015年,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分别达到25%和35%,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全面得到复垦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25%和30%以上。到2020年,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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