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年来中国管输企业运营情况日渐恶化。这一切都与天然气的价格密切相关。而天然气的价格构成除开采费和城市管网配套费外,最主要的一块是长输管道的管输费。
参考《中国液化天然气行业专项调研与未来前景分析报告(2014-2018)》
全国气荒蔓延,中游管输企业巨额亏损哀声一片,燃气终端市场因暴利血拼而硝烟四起,工业用户限气停产,燃气车辆停运,普通百姓谈燃气涨价色变,陕西9个“兄弟”被气得要打群架……
这一切都与天然气的价格密切相关。而天然气的价格构成除开采费和城市管网配套费外,最主要的一块是长输管道的管输费。
截至2013年底,我国的长输油气管网近11万公里,首次超过铁路在役运营里程。在这样长的里程,国有企业尤其是中石油输的不是气而是钱。
包括管输价在内的天然气价格不改不行,不改“气得慌”。
10多年前,我们绝大多数人用的是人工煤气或液化石油气。刚开始,几元或几十元的罐装气往楼上扛,还有一种成就感。那时,能用上这种值得炫耀的“奢侈品”的人还比较少,在全国相当多省份的人们还在使用蜂窝煤取暖做饭。2004年,随着西气东输一期工程全线贯通以及陕京一线、二线、忠武线和后来的中亚天然气等管道的陆续投产,全国天然气管网逐步连成一片,多数人为能用上这种洁净环保的天然气而感到无比欣喜。
随着需求的不断增长,天然气上中下产业链在不到10年间迅速形成,但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显现。
天然气价格成为整个产业链中矛盾最集中的焦点。
国企垄断“亏损”经营
2013年9月27日,中石油长庆油田油气销售公司宣布上调陕西地区LNG原料气门站价格,上调后存量气1.955元/立方米、增量气2.48元/立方米。其中,2.48元/立方米的价格是国家发改委统一核算的最高门站价格,价格的变动未超出2013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有关价格规定的要求。
然而,10月12日,绿源子洲LNG液化厂、安塞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西蓝集团靖边天然气液化厂等9家陕西LNG工厂主要负责人聚会商讨达成一致行动方案,认为陕西LNG气源门站价格包括的0.4元管输费用极不合理。9兄弟以陕西本来就是气源地,并不存在管输费用,且未接到物价局通知等为由,决定抱团拒绝执行调价后的存量气、增量气价格。
这本是一个市场行为,却被媒体的“标题党”放大炒作,“9企业斗气中石油,你涨价,我就停产”等见诸报端。中石油背上了因9企业拒绝接受涨价而遭“限气”的骂名。这次问题的分歧点在管输费用。
在目前我国的天然气价格体系下,国家对天然气出厂价、管输价、城市终端销售价的管制,造成天然气上游生产商成本重负,中游管输企业则是巨额亏损。
在天然气中游产业链,中石油基本是垄断经营,只不过是垄断了亏损经营。可以说,长输天然气管网的干线已步入了一个怪圈,天然气输送越多,亏损的窟窿就越大。“这不是在输气,而是在输钱,输得越多,反而把人们气得越慌。”“若将这块藏着的‘家丑’亮出来独立核算,经营报表看后就想哭。”此言并非吐槽之说。
我国天然气产业链的上游开采和进口以及中游长输管网,几乎全部被三桶油掌握并控制经营,出厂价、管输价也由国家发改委控制。如果不考虑市场经济行为,亏损盈利都在政府的“一个锅里”。但三桶油毕竟是公司制企业,是上市公司。虽国资是控股股东,但股东里也有“机构”和散户,权益应受公司法保护。管道运输企业承担的巨额亏损显.示了天然气价格的不合理性。
在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种种吐糟当中,管输价格是一个重点。
目前国内新建管道普遍是按照“新线新价”的原则测算管输费,老线则执行老价,出现了许多问题。
老线穿新衣表面光
“老线老价”指早期由国家拨款建设或贷款建设,但已经还清贷款本息的国家管道,管输价格由国家统一制定。《石化部油化财字[1976]1356号》对原有管线管输收费的标准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参照当时铁路货运输率,对管道运输实行按距离收费。此后,《国家物价局价费字[1991]108号文件》和《财政部财综字[1997]48号文件》对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做了相应调整。
随着生产成本的上升,1991-1997年的微调(1991年国家对天然气管输费进行了调整,管输费增加了0.003元/立方米,1997年平均提高0.005元/立方米)乃杯水车薪,特别是处于气源地的四川管道运输企业,由于是老线,按距收费损失最大,长时间管输费不做调整,再加上管道实际输气量要小于设计量,管输企业亏损严重。川渝地区天然气管输费1997年以来连续13年未做调整。输气距离在50公里以下时,计征管输费0.036元/立方米,451~500公里时管输费只有0.058元/立方米。2003年以后,川渝管道公司亏损逐年增加,给管道企业运营带来较大成本压力。直到2010年,全国第4次天然气管道运输价调整每立方米才提0.08元。
新线穿新鞋走老路
“新线新价”指有国内外贷款建设的新输气管线,主要采用新线新价、一线一价的定价办法,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单独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新管线运输价格主要依据: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和有利于市场销售,兼顾用户的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目前,我国新建管线的运输价格是在满足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前提下,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在满足兴业基准收益12%的基础上反算出来的。这一价格水平反映了项目在整个评价期所要求的最低以及平均价格水平。
具体应从1984年说起。1984年,国家实行了“利改税”、“拨改贷”政策,随着新建天然气管道的建成投产,国家物价局实行了一线一价政策,规定了中原-沧州360公里输气管道的管输费为0.15元/立方米,后随政策先后1991年做过0.0003元/立方米和1997年0.005元/立方米以及2010年全国部分省市进行的0.08元/立方米调整提价。目前,国内部分管道仍按“八五”期间新建输气管道实行一线一价政策。1993年陕甘宁盆地中部气田准备投入开发,根据(93)中油计字第574号文,陕京(靖边-北京)管道输气费用为0.42元/立方米,支线输气费用为0.175元/立方米。
1991年-1997年间,国家对管输价格两次进行了微调,主要是按照管道里程,天然气管输价格每立方米增加0.003~0.085元不等。但是,四川天然气管输费一直沿袭20世纪70年代按用户定价收取管输费,没有实行按里程收费,而是按用户确定收费。后来新线新价的定价方式也是各不相同。例如2003年西气东输线定价采用在成本加成法基础上与可替代能源挂钩的价格。2004年忠县——武汉天然气管道线采用“两部制”运价,陕京线采用成本加成法。2005年陕京二线投产也实行“两部制”运价。
杂乱的价格,导致输气干线管道企业亏损哀鸿遍地,穿着新鞋走着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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