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2005年以来,各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要求,开展了以煤炭等重要矿种为重点的整合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工作进展缓慢等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为此,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近日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意见,决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3个以上重要矿种和5个以上重点矿区的整合工作,在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
新一轮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范围包括:煤、铁、锰、铜、铝、铅、锌、钼、金、钨、锡、锑、稀土、磷、钾盐等重要矿种,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整合工作将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元进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整合工作扎实开展,严防整合矿山弄虚作假、超能力生产;凡不能按期完成整合任务的地区,暂停探矿权、采矿权等相关证照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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