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亚美尼亚能源现状
亚美尼亚是一个资源相对比较短缺的国家,除了电力资源相对丰富以外,其它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资源都比较匮乏,因此从苏联时期开始就一直把能源发展的重点放在电力建设上。
据亚官方统计资料显示,亚作为外高加索地区唯一的电能出口国,拥有3200兆瓦的发电能力,其中1750兆瓦为火力发电,1006兆瓦为水电,440兆瓦为核电。
目前亚核电对全国电力供应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约占年发电量40%(22亿千瓦/时);火力发电目前占到总发电量的23%(13亿千瓦/时),但由于亚自身缺乏天然气资源,发电所需天然气全部从俄罗斯进口,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太大;为此,亚政府把适合自身自然资源和地理条件的水力、风力、太阳能发电作为未来电力能源发展的重点来考虑。
亚拥有大小水电站30多座,其中有14座已经私有化,年水电生产量为20亿千瓦时。根据专家研究,亚水资源发电潜力为每年32亿千瓦/时,可开发利用的潜力较大。
继水电之后,风能是亚第二个优先发展的方向。根据亚、美等有关专家的评估,认为亚可利用的风力发电潜力为年发电量10—12亿千瓦/时。经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发展风力发电的最佳地点在普希金山口、卡拉哈区等地。
亚一直在考虑利用本国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把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技术,但由于造价太高,到目前仍没有正式启动。但家用小型太阳能热水器正在迅速得以推广,而且前景可喜。
值得一提的是,亚美尼亚和一些国际石油专家曾预测,亚原油储藏量大约在6200万吨。从1947年开始亚一直没有停止过依靠外国资金进行的有关采掘和测井活动,到目前为止已经采掘过几百口测试井,但都是无果而终。
亚美尼亚还制定了专门的《能源法》。经过多年实践,该法律中不断增加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条款。其中较明确的规定有: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亚美尼亚能源发展的一个优先方向;小型水电站生产的电力必须购买;小水电站发电所需的水源必须得到保障等。
二、亚能源领域对外合作情况
目前亚能源领域对外合作对象主要是俄罗斯、伊朗、格鲁吉亚和一些国际金融组织。
1、与俄罗斯的合作情况
确切的说,俄罗斯在亚能源领域里处于垄断地位。据有关方面估计,目前俄罗斯掌控着90%以上的亚电力部门。2002年,俄罗斯取消了亚美尼亚的1亿美元欠债以换回对亚5家国有企业的控制,包括了拉兹丹热电厂前4个机组、梅萨莫尔核电站和一些水电站。
今年,由于俄对亚天然气涨价,迫于尽快摆脱目前经济上的窘境,亚同意以2.5 亿美元价格将目前最大、最现代化的拉兹丹热电厂第5号机组卖给了俄罗斯。
最近,亚社会服务协调委员会又同意把英国MIDLAND RESORSES HOLDING公司控制的“亚美尼亚电网”100%股份出售给了一家俄罗斯公司INTERENERGO B.V,转让金额为7000万美元。这使得俄对亚电力系统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
就天然气供应方面来说,亚一直依靠通过俄罗斯进口土库曼斯坦的天然气。每年进口量达15亿立方米,2005年进口17亿立方米,今年的进口量会增加到20亿立方米。亚对俄天然气的依赖在相当长时间内会继续存在下去。
据有关资料显示,俄罗斯目前在亚运作的企业有300多家,尤以能源领域的企业最为活跃和最具实力。
2、与伊朗的合作情况
亚与伊朗在能源领域里的合作,意在发展与这个邻国的经贸合作关系,削弱俄罗斯在亚能源上的独家垄断地位。
2004年9月9日,亚、伊两国间签署了一项天然气管道建设贷款协定。根据这项协定,伊朗方面向亚提供3000万美元的贷款用于建设从靠两国边境的梅格里到伊朗城市大不里士的天然气管道,总长140公里。这条管道预计在明年初全面完成。届时伊朗将在头两年内每年向亚提供11亿立方米天然气,以后将会把供应量番一番。按照协定,今后,亚从这条管道每获得20亿立方米天然气,必须向亚提供60亿千瓦时的电能。
亚、伊的这一合作,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于管道的建成将为亚提供天然气供应多渠道选择,为在与俄罗斯天然气供应价格谈判上获得有利的筹码。
另外,目前亚、伊两国还考虑利用亚丰富的风能资源,依靠伊朗政府的资助,在普希金山口建立了第一座功率为2.8兆瓦的试验性风力发电站。在未来5-10年两国还打算合作建设2座发电功率为70兆瓦的风力发电站。
应该说亚、伊之间的能源合作是成功的,前景比较乐观。
3、与格鲁吉亚的合作情况
两国能源上的合作主要是亚对格电力的供应。按照亚、格电力分销网络公司达成的协议,亚电网公司按每月8000万千瓦时向格供电,年出口电9.6亿千瓦时,销售价为每千瓦时2点5美分。另外两国之间的第4条电力输送线也将在年内完成。建成后,亚、格之间的电力输送能力有望达到650兆瓦。
除了上述国家之外,美国还向亚提供能源的最新技术设备,包括用于热能和电能的STIRLING型号发动机和太阳能存储器等;希腊也打算在太阳能领域与亚开展合作;加拿大TRANS EUROPE ENERGY CORPORATION打算于今年9月份在亚3个区块探测油气资源。等等。
4、与外国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
亚在发展与有关国家能源领域的合作外,还积极吸引外国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来发展本国能源,由于亚国内银行难以提供长期的、低息的贷款,所以依靠外国银行的资金,包括援助和贷款十分必要。在与外国银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中吸引了一部分资金,取得了良好效果。近年来,当地银行将注意力转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趋势也在明显增加。在国际金融机构的帮助下,亚美尼亚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其中,由德国政府支持,通过KFW银行成立了小型水电站发展基金。另外,世界银行、欧洲银行、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出资成立了一个基金,其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亚美尼亚发展风能和太阳能。基金会以适中的利息提供贷款,用于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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