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场主体的煤炭生产企业和消费企业制度改革滞后,影响市场体系完善。我国目前国有重点煤矿与主要煤炭消费企业,如电力、冶金、铁道等行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度改革滞后,经营机制转换迟缓,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背负着历史欠账、冗员与退休人员等沉重包袱,难以正常和充分地参与市场竞争。
煤炭市场的不合理表现在不能形成全国统一性的市场。影响煤炭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形成,主要是铁路运输能力的制约和地区封锁。由于铁路运力不足,大部分运力由国家统一分配,少部分由市场调节,造成了煤炭生产企业和用户基本上没有选择对方的余地,谁能掌握运力或者说谁能审批到“车皮”,谁就可以拿到煤炭。煤炭市场的竞争,首先反映在运力配置上的竞争。
市场秩序的不规范影响市场化进程。煤炭市场流通秩序混乱是长期存在的问题。部分煤炭主产地区的政府直接提出本省(区)煤炭企业供应外省特别是电煤价格的涨价幅度。行政性权利的侵入,阻碍了煤炭市场的发育。
对于如何解决煤炭市场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市场化改革方向是解决一次能源价格包括煤炭价格矛盾,促进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放开价格只是为企业走向市场,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创造了条件,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还有赖于整个市场体系的完善和相关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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