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航空货运业务流程与现状,在欧美发达经济体,托运人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外包给根据类型划分的提供不同服务的代理公司,上文所述的每一个节点都有专门的代理公司,如只做陆路运输的代理,或只做海关相关事宜的公司。
航空货运业务流程是一个需要全程追踪跟进的服务,协作与协调在这个行业非常重要。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出现的各个部分,从发货人、货运代理、陆运公司、航运公司、仓储代理、海关、机场、航空公司到收货人,每个部分都是至关重要的节点,需要积极的配合与协调。同时,这个服务也需要及时的信息集成与更新,涉及电子报关代理,航班计划安排,追踪货物状态等。
在欧美发达经济体,托运人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外包给根据类型划分的提供不同服务的代理公司,上文所述的每一个节点都有专门的代理公司,如只做陆路运输的代理,或只做海关相关事宜的公司。所以,在欧美现代物流服务中,一个代理可能只专攻某个单一的物流服务,例如仓储、陆运等;或者可能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例如从始发地到港口海关的所有流程;或者也可能提供从发货人到收货人的全套物流服务。在这些代理商中,货运代理有一个独特的角色功能,面对托运人的货运委托请求,它是专业代理人,而在整个物流过程中,它又作为其他节点的联络人,以负责整个货运过程中的管理安排。
传统意义上,所谓第一方物流(1PL)是指生产企业自身做仓储、货运;第二方物流(2PL)是指生产企业聘请车队、仓库来做仓储、货运,属于功能性的服务;第三方物流(3PL)则是为整个供应链提供整体管理服务。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世界环境发生了三方面的变化:供应链的全球化、复杂化;由互联网兴起带来的透明化;市场需求个性化,也即同步化,使传统的第三方物流已经不适应、满足不了这种需求。而4PL在此时的出现,显然带有某种应运而生的意味。第四方物流是1998年首先在美国出现的,是专门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提供物流规划、咨询、物流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等活动。第四方并不实际承担具体的物流运作活动,马云的菜鸟就属于这一类型。
在中国,尽管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现代物流服务商(第二方、第三方物流商),但一直以来通行的做法是托运人自己将货物运到机场,再委托航空公司将货物进行运输,现在这种做法仍屡见不鲜,这就导致了资源利用的不充分。现代物流链管理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资源的整合,分流与营销模式的统筹化。而在中国,由于行业控制与地方保护主义的作用,使得很多物流代理公司要面对更加复杂的局面,资源很难被有效集成。而托运人则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市场,即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节存在着的各种各样的只针对当地服务的外包供应商。托运人不得不自己耗费资源为物流商提供集散,甚至亲自与一系列当地服务商合作以建立一个物流集散网络。因此,物流供应链的相关成本在中国达到了30~40%,而在美国则只有5~20%(数据来源:http://www.forbes.com/global/2001/1112/091.htm)l。如果再考虑到人工成本在两国间的巨大差异,那么实际的效率差异就更惊人了。
行业分析报告《中国航空货运市场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报告(2013-2017)》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