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客运网络试点工程推进工作中,农村客运模式同时在转变,由原先的城乡客运班车一体化建设向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转变,从而实现两种模式的协调平衡发展。浙江省从2003年摸索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实现了“农村班车进城,公交客车下乡”的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这样的协调平衡模式形成了城乡公交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有序的客车网络,极大方便了群众出行。
在2005年掀起的学习“嘉兴模式”中,各地方都出台了各项优惠保护政策,诸如安徽、河北等各省出台的政策中,都包含着对县辖区内或毗邻县经营村与村、村与乡(镇)、村与县城、乡(镇)与乡(镇)、乡(镇)与县城之间的客运车辆,减半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客票附加费;对专门接送小学生上下学的农村客运用车,免征公路运输管理费、客票附加费等条款。
在市场经济运作下的农村客运市场中,客车将市场拱手相让于农用车、货车等,一方面是因为客车作为农村客运的交通工具是一种奢侈品,在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的年代,农民根本不愿意花钱买“潇洒”;其次农村客流量短缺、硬件设施落后,导致在农村投入资本回收周期长,甚至出现亏损,逼迫客运经营者退出;再者,农村人口出行的特征是“肩扛、手提”,让这样一个群体选择乘坐客车,客车的结构空间不能满足乘客的需要。
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及城乡一体化建设,客车重新切入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村客运主干线与公交线路;对于支线以及所谓的“深度”农村,客车并没有显著的竞争力。
目前,在农村市场上异常活跃的车型一是农用车型,二是微型客、货车。二者凭借其卓越的适应性与经济性决定了其暂时还不能在农村客运竞争市场中退出历史的舞台。
农用车经营费用远没有客车营运承担的费用高,同时农用车除了在客运高峰期,诸如“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以及春运期间专业营运外,农用车可以成为家用与货运的工具,有着客车无法比拟的方便性与实用性。在目前农村客运中,由于农村客运体制的日趋完善与严厉,农用车逐步从一线开始退居二线,从事乡镇及村村之间的交通工具。
微型货车充当客运一方面是因为其驾乘空间相对舒适,相当于城市皮卡车,后面的货箱可以放置乘客携带的众多物品;另一方面因为很多微型货车可以利用“套牌”的形式减少正常营运费用,大大降低其客运成本,因此微型货车在落后的农村还有着相当大的营运市场空间。
而微型客车是近几年才开始活跃起来的客运车型。农村经济逐年增长,农村人口出行开始追求形象性、舒适性与快捷性,微型客车正是找准了农村人口出行心理需求,很快占有了农村市场。微型客车相对客车而言有着“薄利多销、少拉快跑”的优势,少量人数不构成盈利损失,而在很多线路上,微型客车往往都是超负荷营运的。微型客车标准座位数在7人次,但一般都在8~10人,相对于客车需要在15~19座才能满足盈利而言就有着很宽裕的优势。尽管客运系统考虑线路车辆选择时,从平衡客流量角度出发并不积极考虑微型客车,甚至部分地区还出台了相关规定严令微型客车从事客运营运,但微型客车在现阶段农村客运中还是占据明显优势。目前农村从事营运的微型客车一般都配有空调,随着农村道路的逐步改善,微型客车的舒适性与快捷性逐步上升到意识层面。另外,微型客车价位都在3万~4.5万元之间,成本回收也快,能够适应农村客流量少,线路冷热不同等因素。
另外,笔者在农村市场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个很有趣的微型客车购买规律。在微型客车市场中,目前从事农村客运的品牌相对集中,诸如昌河、长安、哈飞以及五菱等。在近100个被访谈者中,针对3万~..5万元之间微型客车购买品牌选择进行的民意测评,被访谈者基于上述品牌车的同等性能,考虑最多的是两个因素:空间与造型。时下,东风推出的小康微型客车,其前脸模仿轿车宝马造型很受欢迎,并且其“空间宽敞大一点点”的营销理念都迎合了购买需求。
在人们心中,农村客车市场往往呈现的是“散、乱、杂、小”的状态,普遍安全性低。作为客运的工具,客车安全性主要体现在底盘构造与车身工艺两大方面。在农村中从事客运的,不管是农用车,还是微型客车,其底盘承载力、可靠安全性都相对较弱。客车应该充分利用自身制造技术,在农村市场中树立可靠安全的竞争优势。
随着农村公路建设及站点布置,农村的主干线及公交线的建设,对客车经济性、品质都提出了新要求。经营者要求客车不仅操控性好、经济省油、而且折旧慢,这些需求对一些质次价低的产品形成了冲击。
2005年7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第二届客车大赛上第一次设立了“中国乡村客车优秀奖”,此奖项为农村客车市场车辆选择奠定了基础。此次获奖的均是国内一些主流中轻型客车制造企业,诸如江淮客车、牡丹客车及友谊客车等。特别是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获奖产品HK6607K系列产品,自去年4月份上市以来,深受农村客运市场好评,产品的优势一是来自于专业的江淮客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制造工艺,二是整车空间合理设计,迎合了农村客运市场的需求。
就车型区间而言,轻型客车是客车类型中利润空间最低的车型。对于农村客车市场,这样一个微利车型进入农村市场,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除了与企业的产品密切相关之外,更大的程度是与企业的管理模式紧密相连。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于200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对中型商用客车增收5%的消费税,一直作为生产资料,用来盈利的工具突然成了消费品,对于客车企业这无疑是一次竞争的新考验。
在通知附件中对中轻型商用客车作了注释———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10至23座的中轻型客车正是农村客车市场需求的座位区间,在各项优惠农村客运政策的大环境下以及购买者价格承受能力面前,客车企业面对凭空多出的一笔需要消化的“账”(比如一辆6万元的轻型客车需要增收3000元的消费税),“排他与自我”竞争都将加剧。
对于价位在6万~10万元的轻型客车,其议价空间也就在3000~8000元之间,而突然增加3000~5000元消费税让客车企业的利润所剩无几。
尽管在2005年消费税意见出台时,一些中轻型客车企业纷纷提出了抗议与不解,但当现在消费税“尘埃落定”时,客车如果不提高销售价格,将费用转嫁到客户身上,那就必须进行成本管理上的创新,形成内部有效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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