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电力电子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
主管部门主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和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行业协会组织及监管体制
行业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电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委于2018年4月联合发布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国家电网发布的《促进新能源发展白皮书2018》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战略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我国新能源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2018年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会议提出,“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之一,对我国调整能源结构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审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旨在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鼓励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订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9年12月审议通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该法案主旨在于明确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鼓励单位及个人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2)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
时间 |
文件名称 |
主要相关内容 |
2013.07 |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
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
2016.12 |
《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 |
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例达到15%,其中太阳能发电1.6亿千瓦(光伏1.5亿千瓦)。 |
2016.11 |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
到2020年,非石化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39%,提高4个百分点。 |
2016.12 |
《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
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在“十二五”基础上每年保持稳定的发展规模。 |
2017.01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6.3太阳能产业第6.3.1光伏系统配套产品。包括并网光伏逆变器、离网光伏逆变器、蓄电池充放电控制器、太阳能跟踪装置、便携式控制逆变一体设备、光伏智能汇流箱、光伏电站监控设备。 |
6.4智能电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高精度、高性能不间断电源,新型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装置,大功率高压变频装置,全数字控制交流电机调速系统,电气化铁路专用电力变流装置。 6.4智能电网智能电网与新能源相关的控制类产品。包括自同步电压源逆变器、双模式逆变器、大功率充放电控制器、双向变流器、微网综合自动化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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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 |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
提出了2017年-2020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方案,2017年-2020年各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分别为22.4GW、21.90GW、21.10GW、21.10GW,不包括不限建设规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村级扶贫电站以及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配套建设的光伏电站。 |
2017.09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形成一批重点储能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推动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十四五”期间,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全面掌握国际领先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 |
2018.0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 |
在调峰调频需求较大、弃风弃光突出的地区,结合电力系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进度,建设一批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上的集中式新型储能电站,在“三北”地区部署5个百兆瓦级电化学储能电站示范工程。开展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建设储能设施的试点工作。鼓励分布式储能应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 |
2018.05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
1、合理把握普通电站发展节奏;2、支持分布式有序发展;3、继续支持光伏扶贫项目;4、有序推进领跑者基地建设;5、积极鼓励不需国家补贴项目;6、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需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项目业主,鼓励地方出台竞争性招标方法配置除户用光伏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7、除光伏扶贫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项目补贴下调5分。 |
2018.09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通知》 |
1、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未开工的项目。2、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含不限规模的项目),已开工的项目。3、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未开工的项目。4、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已开工的项目。5、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项目。以上项目明确是否需要申请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的未开工项目,由项目单位明确是否继续建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妥善处置。 |
2019.01 |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
1、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2、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3、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4、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5、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6、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7、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8、扎实推进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9、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10、创新金融支持方式;11、做好预警管理衔接;12、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支持机制。 |
(3)境外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①美国
自1974年,美国先后出台《太阳能研发法令》、《太阳能光伏研发示范法令》、《能源税法》、《税收改革法》、《能源政策法令》、《2009经济刺激法案》等,从发展目标、资金、研发等各个方面支持光伏技术及产业的商业化发展。
②欧洲
2008年,欧盟各成员国就未来10年的能源政策达成一致,形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可再生能源和能效“20-20-20”战略,对到202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消费比例以及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均提出了要求。并于2009年颁布“可再生能源国家行动计划”,将可再生能源目标落实到各个成员国。
③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
印度是南亚地区最大的国家,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且缺电情况严重。该国建立了世界上唯一的非常规能源部,以推动和资助新能源产业的发展。2018年6月,印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部秘书长提出印度2020年实现光伏发电装机目标提高到225GW,2030年实现装机目标320GW。
越南于2017年4月出台了关于在越南发展太阳能发电项目鼓励机制的第11/2017/QD-TTG号决定。预计到2020年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为4.7GW,2020年后为1.77GW。
④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太阳能资源最好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政府先后实行了“太阳能学校项目”、“Bushlight计划”、“太阳能家庭及社区计划”、“太阳城计划”和“全国可再生能源目标计划”等。2015年,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了新版的可再生能源目标(RET)法案,将2020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定为3.3 万千兆瓦小时。
⑤中东、非洲、南美
中东、非洲、南美是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的地区,由于我国太阳能发电技术进步使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刺激了中东、非洲、南美等太阳能资源丰富或缺电的地区和国家的投资热潮,并纷纷出台了太阳能发展规划等。较具代表性的是2018年1月沙特300MW光伏电站招标报出的最低投标价仅0.12元/度。
二、行业发展概况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电力电子技术的应用已经由传统的电气传动拓展到新能源、发电、输电、用电、节能等能源相关的各个领域。
1、光伏逆变器行业
光伏逆变器是连接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和电网之间的电力电子设备,主要功能是将太阳能电池板产生的直流电通过功率模块转换成可以并网的交流电,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心脏”。光伏逆变器不仅具有直流电到交流电的转换功能,还具有最大功率跟踪功能(MPPT)以及最大限度发挥太阳能电池性能和光伏发电系统保护等功能。
按照光伏逆变器的技术路线,可以将光伏逆变器分为以下几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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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集中式光伏逆变器 |
大型集中式光伏逆变器是将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汇总成较大直流功率后再转变为交流电的一种电力电子装置。因此,此类光伏逆变器的功率都相对较大,一般采用500KW以上的集中式逆变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型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的功率越来越大,从最初的500KW逐步提升至630KW、1.25MW、2.5MW、3.125MW等,同时电压等级也越来越高。 |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是将较小单元光伏组件产生的直流电直接转变为交流电的一种电力电子装置。因此,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功率都相对较小,一般功率在50kW以下的光伏逆变器称为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但是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和降本增效的考虑,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功率也开始逐步增加,出现了60KW、70KW、100KW以上等大功率的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
集散式光伏逆变器 |
集散式逆变技术是近年来公司研发并推出的一种逆变方案,其结合了大型集中式光伏逆变器的“集中逆变”优势和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分散MPPT跟踪”优势,达到“集中式逆变器低成本高可靠性,组串式逆变器的高发电量”。 |
光伏发电技术一经走向市场,全球主要国家均通过各种政策支持其发展。近年来全球装机容量逐年增长。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了402.50GW,2010-2017年年复合增长率40.20%。
我国于2015年光伏发电累计装机量跃居世界首位。2018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174.74GW,年新增装机容量44.00GW。
2、电化学储能行业
储能对新能源的利用具有重大意义,是能源革命的重要环节。随着储能成本逐年下降,储能技术不断进步,储能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受到重视。储能技术主要分为物理储能、化学储能和电磁储能。
随着新一代能源革命的到来,可再生能源在电力能源供给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时能源消费也出现了巨大变化,如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等。无论是发电侧、输配电还是用户侧,对储能的需求都越来越大。
电化学储能受益于电池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正在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储能方式。预计随着退役动力电池进入梯次利用领域,电化学储能成本将会进一步下降,将推动电化学储能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自2012年起,我国投运的电化学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处于稳步增长阶段。2017年,我国新增投运电化学储能项目的装机规模为121MW,同比增长16%。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的预计,我国电化学储能到2050年市场规模达到20,820亿元。
3、电力行业
我国的电力工业发展同国内生产总值发展趋势基本吻合。数据显示,2010-2017年,我国的总体发电量呈稳步增长趋势。预计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的发电规模与用电规模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趋势。
电能作为现代社会被广泛使用的重要能源,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电能质量治理通常包括谐波治理和无功补偿两个领域。
有源滤波器方面,据中国电源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有源滤波器市场规模达到了9.74亿元。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未来谐波治理市场仍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到2020年谐波治理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7.24亿元。
无功补偿装置产品方面,根据中国电源工业协会预测,到2020年我国用户侧无功补偿装置市场规模达到144.31亿元;此外,我国电网的低压治理对无功补偿装置也有一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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