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能的转换技术主要包括直接氧化(燃烧)、热化学转换和生物转换,其发电技术主要可分为五大类:直接燃烧发电技术、甲醇发电技术、城市垃圾发电技术、生物质燃气发电技术、沼气发电技术。
生物质发电产业链上游主要为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木采伐及森林抚育剩余物、木材加工剩余物等生物质燃料,下游行业主要是电网公司和热力运营企业。
近几年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扶持下,我国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实现快速发展。
颁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相关内容 |
200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生物质能明确的被列入了法规体系之内,并鼓励其上游产业能源作物种植业的发展。 |
2007年 |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
到2010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0万千瓦,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吨;确定了2020年要实现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440亿立方米,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0万吨。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 |
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高于标杆电价部分的补贴分配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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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
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充分结合当地特点和优势,合理规划和布局,防止盲目布点。 |
《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
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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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
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电价制定办法,即各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补贴电价0.25 元/千瓦时。 |
2014年 |
《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 |
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提高生物质资源利用效率。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条件的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应实行热电联产;鼓励已建成运行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根据热力市场和技术经济可行性条件,实行热电联产改造。 |
2016年 |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 |
到2020年,生物质能基本实现商业化和规模化利用。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约5800万吨标准煤。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900亿千瓦时, |
2017年 |
《关于印发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
到2020年,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超过1200万千瓦,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3000万吨,生物质燃气(生物天然气、生物质气化等)年利用量约100亿立方米,生物质能供热合计折合供暖面积约10亿平方米,年直接替代燃煤约3000万吨。 |
2020年 |
《关于稳步推进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0年1月20日后需补贴的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2020年1月20日前需补贴的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为存量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另行管理。 |
2020年1月 |
《关于贯彻落实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加快编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通知》 |
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
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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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 |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
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分阶段完成补贴清单的公布。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批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 |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 |
对于2016年3月后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要想进入补贴清单,分享可再生能源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符合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要求;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获得价格主管部门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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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 |
《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除了项目获得审批、核准或备案,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需要所在城市落实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上年度省级补贴拨付到位;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原料必须100%为农林废弃物。 |
2020年6月 |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
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补贴清单、拨付补贴资金的必要条件;明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时,补贴资金核减、暂停和恢复拨付、移出补贴清单的具体情形。 |
2020年7月 |
《关于做好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
明确要求,要积极协调落实好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并入城市管网、用地用电等政策,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地和运行提供支持保障。 |
2020年9月 |
《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 |
明确从2021年起生物质发电项目将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 |
2020年10月 |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补贴的上限是“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82500小时”或“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明确规定了项目补贴电量的计算方式,即“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项目容量以核准(备案)时确定的容量为准,项目实际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以实际容量为准。 |
2020年11月 |
《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
明确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 |
在政策利好下,我国生物质发电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得到快速发展,逐渐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中的新生力量。
在建设规模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量达543万千瓦,累计装机量达2952万千瓦,同比增长22.6%;生物质发电量达13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35%。
其中垃圾焚烧发电新增装机量达311万千瓦,累计装机量达到1533万千瓦,发电量778亿千瓦时,在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累计装机、发电量中的占比分别为57.27%、51.93%、58.67%,是我国生物质发电主要利用技术。
从地域分布来看,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区域发展集中度较高。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量TOP5省份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67.7万千瓦、64.6万千瓦、41.7万千瓦、38.9万千瓦和36.0万千瓦,TOP5占比合计为45.84%。
截至2020年,我国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量TOP5省份是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365.5万千瓦、282.4万千瓦、242.0万千瓦、240.1万千瓦和213.8万千瓦,TOP5占比合计为45.66%。
发电量TOP5省份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166.4亿千瓦时、158.9亿千瓦时、125.5亿千瓦时、111.4亿千瓦时和110.7亿千瓦时,TOP5占比合计为50.75%。
排名 |
新增装机量(万千瓦时) |
累计装机量(万千瓦时)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
1 |
广东 |
67.7 |
山东 |
365.5 |
广东 |
166.4 |
2 |
山东 |
64.6 |
广东 |
282.4 |
山东 |
158.9 |
3 |
江苏 |
41.7 |
江苏 |
245 |
江苏 |
125.5 |
4 |
浙江 |
38.9 |
浙江 |
241.1 |
浙江 |
111.4 |
5 |
安徽 |
36 |
安徽 |
213.8 |
安徽 |
110.7 |
TOP5省份占比合计 |
45.84% |
45.66% |
50.75% |
在投资规模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国生物质发电投资规模突破1500亿元.同比增长12.3%;全国已投产生物质能发电项目达1094个,较2018年增长192个。
展望未来,生物质能源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随着国家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我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发展前景可观,到2025年其发电量或将达到3235亿千瓦时,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11.5%。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生物质发电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
《2021年中国生物质发电行业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发展前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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