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1)中国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发展情况
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用户群,截至2016 年12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 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299 万人,增长率为6.2%。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近年来中国网民规模及互联网普及率变化情况如下: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7-2022年中国文化娱乐服务产业现状分析及十三五投资策略研究报告》
(2)移动文化娱乐服务行业发展情况
移动娱乐因其碎片化、产品丰富的特点,日益受到用户的青睐。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16 年12 月,我国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3.52 亿,占手机网民的50.6%;手机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3.04 亿,占手机网民的43.7%;手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接近5 亿,占手机网民的71.9%;手机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4.68 亿,占手机网民的67.3%。同时,2016 年通过移动设备使用网络游戏、文学、视频、音乐等个人互联网文化娱乐产品的用户数占全部上述网络文化娱乐产品用户数的比例较2015 年均有明显上升。
随着移动文化娱乐内容的丰富、版权保护的完善与支付技术的进步,移动互联网用户付费意愿增长明显。用户为互联网娱乐行为付费是众多企业的直接收入来源,用户消费意识和付费意愿的提升,将直接刺激行业的有效需求,推动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以手机游戏产品为例,近年手游用户为移动游戏产品付费的意愿不断提升。根据自来哦显示,截至2015年上半年,46.6%的手游用户曾为移动游戏付费,这一数字在2014 年只有28%,提升比例十分明显。
(3)移动数字营销行业的发展情况
营销服务能帮助(移动)互联网内容产品获得用户,是移动文化娱乐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数字营销市场规模已由2012 年的773.1 亿元增加至2015 年的2,093.7 亿元,年增长率维持在30%以上。预计2016年可达2,808.0 亿元,2017 年可达3,508.1 亿元。同时移动数字营销市场规模从2012 年的42.5 亿元增长至2015 年的901.3 亿元,近三年增长率维持在100%以上。预计2016 年可达1,565.5 亿元,2017 年可达2,350.9 亿元。
(4)移动增值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与 OTT 业务的发展,移动增值业务增速趋于稳定。根据统计数据,预计2016 年移动增值行业的市场规模可达565.6 亿元。
2、行业的发展趋势
(1)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内容及展现方式从简单向丰富发展
在移动互联网文化娱乐产业早期,受限于移动通信宽带技术的限制,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娱乐产品内容及展现方式相对简单,主要为短信、彩信、手机铃声、手机图片等产品。
随着行业的不断变化,尤其是OTT 业务的发展、智能移动终端与3G/4G 移动宽带技术的广泛普及,移动文化娱乐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范围也随着上述产业格局的变化迭代升级,其服务内容及展现方式从简单的短信、彩信、彩铃等发展为游戏、影视、阅读、音乐、动漫等。
(2)从产业链单环节服务商向多环节整合服务商发展
随着移动文化娱乐产业链的演进,内容生产商到最终用户之间的产业链环节逐渐细化。从产业链最上游的内容生产到终端用户消费,需要经过代理发行、产品运营、营销推广、计费支付等诸多环节。原来产业链各环节参与者不再满足于仅获取单一环节的收益,而是通过上下游整合,分享产业链多环节收益。此外,通过多环节的整合,服务商亦能够以更加丰富的服务手段,满足客户的一站式服务需求,增强行业竞争力。
(3)电信运营商业务从基础网络通讯向数字内容分发平台服务延伸
近年来,依托用户群体数量的优势,电信运营商业务不断向综合数字内容娱乐平台延伸。以中国移动为例,其在2014 年末宣布挂牌成立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移动面向音乐、视频、阅读、游戏和动漫等内容产品类别的唯一运营实体,负责数字内容领域的产品运营和服务。截至2015 年底,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五大内容业务已汇聚超过400 万首歌曲、170 万条视频、43 万册书刊、3 万款游戏、37 万集动漫画,已成为国内最大的正版数字内容聚合平台,用户已超过5 亿,为内容、渠道合作伙伴带来的收入高达12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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