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监管体制及政策法规情况,广电网络是我国广播电视舆论宣传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我国于1997年通过实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完成后经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实施。
2013年3月,国务院披露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我国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的主管部门由国家广电总局更换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行业的监管中,目前我国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广电网络是我国广播电视舆论宣传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我国于1997年通过实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3年修订完成后经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实施;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顺利优质地播放和接收,我国于2000年公布施行《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喉舌作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国广播影视事业,加快广播影视信息化进程,随着我国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国家广电总局2001年发布《广播影视科技“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明确到2005年我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超过3,000万户,2010年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2015年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并根据该规划要求,结合我国国情和有线电视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正式启动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整转进程,数字化过渡进程采取分区分片整体平移的方式分阶段落实,到2015年全国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
200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明确了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目标,即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加快广电网络由模拟向数字化整体转换;优化投融资环境,积极支持数字电视相关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新股等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投入。
200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规划对当前及近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广电网络整合,鼓励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广电网络的区域整合和跨地区经营;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发挥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光纤接入网络等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网络标准,促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三网融合。同时,规划提出要降低准入门槛,落实税收政策,加大政府投入、金融支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迅速做大做强。
2009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存量保值、增量分成,加快有线网络整合步伐;大力推进有线网络运营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市场主体,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省级有线网络公司跨省联合重组;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改造,加快有线网络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的演进,已经完成数字化整体转换的有线网络要加快网络双向化改造,尚未完成整体转换的有线网络,网络建设和改造要直接向双向化过渡。
2010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0]5号),提出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为原则,将通信传输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和升级改造纳入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加强政策扶持,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网络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制定了“三网融合”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
201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0 年10 月,党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再次明确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的发展思路。
2011 年10 月,党的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鼓励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接,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
2011 年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增加了包括南宁市在内的42 个地区(城市)。
201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纲要进一步明确文化产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的对接。推动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宽带光纤接入网络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创新业务形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作。
2012 年6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 号),明确指出总结试点经验,在确保信息和文化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资源共享,加强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和业务创新,大力发展融合型业务,培育壮大三网融合相关产业和市场。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完善可管、可控的网络信息和文化安全保障体系。
2012 年11 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为报告的重点内容之一,明确指出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明确“宽带中国”战略实施分全面提速阶段(至2013年底)、推广普及阶段(2014-2015年)和优化升级阶段(2016-2020年)。全面提速阶段应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推进“光进铜退”和网络双向化改造,促进互联互通;推广普及阶段应继续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进一步扩大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范围,加速互联互通;优化升级阶段,全国广电网络互联互通平台覆盖广电网络电视用户比例超过95%。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在试点基础上于2013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国推广。推动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加快组建,推进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鼓励发展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
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建设。
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要求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继续加大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完善对文化产业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引导文化企业科学投资经营,优化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缓解金融服务供给与文化发展需求间的矛盾,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明确提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免征增值税。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鼓励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鼓励文化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
2014年8月18日,习近平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与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行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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