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市场规模为212.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8.2%;2019年,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市场规模为27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9.1%。
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包括:居民收入增长、养宠群体增多、宠物主对宠物品种要求提升、互联网平台宣传等。
居民收入水平方面:我国日益增长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732.85元,较上年同比增长8.9%;2020年三季度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781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9%。
养宠群体方面,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老龄人口快速增长。根据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2.5亿人,较上年同比增长4.2%;2019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2.54亿人,较上年同比增长1.6%。而老龄人口通常缺少陪伴,因此,老年人口的增长对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市场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一人户”家庭也是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主要消费人群之一。一人户是指一户家庭只有一个人的情况,在生存和生活压力下,愈来愈多倍感孤独的“一人户”选择通过饲养宠物满足情感需求。因此,一人户数量的持续增长使得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需求进一步释放。
根据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一人户占比达15.58%,2018年,我国一人户占比达16.69%。
宠物品种要求方面,过去,宠物主对宠物的品种没有过多地要求,但随着收入水平提高,宠物主对宠物的要求增多,许多有经济能力的宠物主更愿意购买名贵宠物,而名贵宠物品种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繁殖,也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发展。
根据数据显示,购买贵宾、串串、金毛、中华田园犬、柯基的宠物主占比分别为27.2%、14.9%、13.6%、6.1%、5.8%。
根据数据显示,购买中华田园猫、英国短毛猫、美国短毛猫、加菲猫、暹罗猫的宠物主占比分别为53.7%、15.2%、10%、4.2%、3.1%。
互联网平台宣传方面,得益于互联网渗透率的提高,宠物影响力日益提升。部分商家通过微博、抖音、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布宠物视频吸引消费者进行宠物交易,促进了宠物行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61.2%,2020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为67%。
当前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仍然存在制约因素影响其发展。一方面,我国宠物活体在养殖、繁殖、出售过程中容易出现死亡情况,是制约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发展的因素之一。另一方面,由于进入门槛低,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乱象频发,行业发展不规范。
为促进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健康发展,我国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2010年5月,农业部在《农业部关于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建立执业兽医教育制度,有序开展执业兽医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不断提升执业兽医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准入制度,动物诊行机构、种畜离生产经营企业、水产原种场等单位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需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相关规定实行执业兽医资格准入管理;建立健全执业兽医从业管理制度,规范执业兽医从业活动,制定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和操作技术规范,明确职业兽医基本行为准则等。
2018年5月,农业部在《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中提出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可能对宠物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康,需立即停止生产,并目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丰动名回产品;推广销售的宠物饲料产品需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宠物饲料经营者进货时需查验宠物词料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将宠物词料产品拆包、分装,不得进行加工或添加任何物质;禁止宠物词料经营者经营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宠物词料等。
时间 |
政策名称 |
制定部门 |
主要内容 |
2010年5月 |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
农业部 |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生活饮用水追地、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需设置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需配备没苗冷冻设备、消毒、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需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需具备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需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构隔离舍等。 |
2011年5月 |
《农业部关于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 设工作的意见》 |
农业部 |
建立执业兽医教育制度,有序开展执业兽医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不断提升执业兽医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准入制度,动物诊行机构、种畜离生产经营企业、水产原种场等单位从事动物疾病预防、诊断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需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农业部相关规定实行执业兽医资格准入管理;建立健全执业兽医从业管理制度,规范执业兽医从业活动,制定执业兽医职业道德规范和操作技术规范,明确职业兽医基本行为准则等。 |
2018年5月 |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 |
农业部 |
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可能对宠物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康,需立即停止生产,并目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丰动名回产品;推广销售的宠物饲料产品需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宠物饲料经营者进货时需查验宠物词料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宠物饲料经营者不得将宠物词料产品拆包、分装,不得进行加工或添加任何物质;禁止宠物词料经营者经营无产品标签、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宠物词料等。 |
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长足发展需要政府有效监管的同时,也离不开业内人士自觉维护市场。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我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宠物繁殖与活体交易市场调研报告-行业竞争格局与投资商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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