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 
       有关部门  | 
       相关政策  | 
       主要内容  | 
  
|     2018年12月  | 
       发改委、工信部等  |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 
       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建设一发改批加氢示范站。  | 
  
|     2019年3月  | 
       国务院  | 
       政府工作报告  | 
       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  | 
  
|     2019年3月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0.6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   2018年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  | 
  
|     2019年4月  | 
       国务院  |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 
       要求继续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  | 
  
|     2019年5月  | 
       工信部  | 
       2019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要求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制定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领域的相关安全标准,推进充电设施及加氢系统领域标准制定工作。  | 
  
|     2019年6月  | 
       发改委、商务部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 
       将氢燃料生产,氢能设备与储运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加氢站建设、经营等产业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     2019年10月  | 
       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20年1月1日实施,高效制氢、运氢及高密度储氢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加氢站等内容被列入第一类(鼓励类)的第五项(新能源)中。  | 
  
|     2019年12月  | 
       工信部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  | 
       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 
  
|     2020年3月  | 
       发改委、司法部  |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 
       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2021年完成)  | 
  
|     2020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 
       能源,是指产生热能、机械能、电能、核能和化学能等能量的资源,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生物天然气等)、核能、氢能、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电力和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 
  
此外,地方政府也推出加氢站补贴方案。根据加氢站加氢能力不同,各地方政府给予不同的初始投资补贴,而且针对加氢站的年度加氢量对每公斤氢气提供销售补贴。政府的补贴方案给予目前加氢站遇到的初始投资大、氢气成本高两大难点鼎力支持。
|     省份  | 
       省/市  | 
       时间  | 
       具体内容  | 
  
|     广东  | 
       佛山南海  | 
       2019
  年 1 月  | 
       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新建加氢站 200-800 万元补贴;加氢补贴:售价 40 元/kg 及以下,补贴 20 元/kg  | 
  
|     广州黄埔  | 
       2019
  年 8 月  | 
       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新建加氢站 150-600 万元补贴;加氢补贴:2019 年,补贴 20 元/kg,补贴后售价不高于 40 元/kg;2020 年,补贴 14 元/kg,补贴后售价不高于 35 元/kg  | 
  |
|     上海  | 
       上海  | 
       2019
  年 6 月  | 
       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加氢站 200-500 万元补贴  | 
  
|     江苏  | 
       如皋  | 
       2018
  年 1 月  | 
       给予加氢站 15 元/公斤的加氢销售补贴,对 70Mpa 加氢设施建成运营后,给予加氢设备额   20% 的补贴  | 
  
|     张家港  | 
       2019
  年 1 月  | 
       对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 30%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 
  |
|     苏州  | 
       2019
  年 6 月  | 
       单个加氢站按照实际建设中设备投资的 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   400 万元  | 
  |
|     浙江  | 
       嘉兴  | 
       2019
  年 7 月  | 
       对固定式加氢站实际设备投资一次性补助 20%,按 20 元/kg 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补贴,每年补助标准降低 5 元/kg  | 
  
|     重庆  | 
       重庆  | 
       2019
  年 6 月  | 
       按照政策规定,对加氢站给予 100 万元或 200 万元补贴  | 
  
|     山东  | 
       青岛  | 
       2019
  年 9 月  | 
       加氢站正式运营后的前三年度,按照地方经济贡献的 100%给予奖励  | 
  
|     济宁  | 
       2019
  年 11 月  | 
       按照政策规定,对加氢站给予 400-800 万元补贴;按 20 元/kg 给予加氢站运营企业补贴  | 
  |
|     四川  | 
       成都  | 
       2019
  年 10 月  | 
       按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 30%,给予加氢站最高 500 万元的补贴;按照每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 10 元/kg、最高 500 万元的补贴  | 
  
|     湖北  | 
       武汉  | 
       2019
  年 10 月  | 
       按照政策规定,给予新建加氢站 50-300 万元补贴;加氢站运营期间,按 10 元/kg 标准给予运营企业补贴,年补贴最高达 200 万元  | 
  
我国加氢站主要为外供氢高压加氢站,设备投资是前期建设的主要成本,氢气成本是后期运营的主要成本。国内单个外供氢高压加氢站的初始建设成本大概为1500-2000万元,其中设备投入占85%。加氢站建成后,氢气成本占运营成本的近70%。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不断出台,让更多企业看到加氢站的发展前景,纷纷进入加氢站建设和运营。目前共有40家企业参与53所已投入运营的加氢站的建设与运营,按照这些企业所处产业链的位置,可划分为老牌加氢站建设与运营企业、上游气体及加氢设备企业及燃料电池企业向下游布局加氢站建设企业三大类。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氢能源行业分析报告-行业运营现状与未来商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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