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人造板行业分析报告-市场现状与未来商机分析》
人造板制造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从事人造板生产、销售的企业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有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工作等。行业的自律性行业协会为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是以木材加工、人造板和林产化工企业为主体,跨部门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接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对行业企业的组织、协调、指导、交流和服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平等竞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修改本行业各类标准,组织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行业质量管理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法律法规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来指导人造板行业的发展,主要法律法规列示如下:
序号 |
颁布时间 |
名称 |
颁布单位 |
相关内容 |
1 |
199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修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林业工作。 |
2 |
200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生产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需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3 |
20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鼓励和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4 |
2016 |
《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凡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人造板产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人造板生产许可证;规定了申请人造板产品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产品标准及基本生产条件。 |
5 |
20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正) |
国务院 |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2)产业政策
同时,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现已更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出台了相应产业政策促进人造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列示如下:
序号 |
颁布时间 |
法律法规及政策 |
颁布单位 |
相关内容 |
1 |
2003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明确实施林业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的改革方向,是指导林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
2 |
2007 |
《林业产业政策要点》 |
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 |
人造板制造业:以品牌产品、龙头企业为核心,重点改造、扩大现有人造板骨干企业的生产规模,引导和促进小企业的联合与重组,逐步培植一批大型人造板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鼓励国有、民营大中型人造板企业建立自有原料林基地,推动林板一体化发展。 |
3 |
2013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
国家发改委 |
确定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及三剩物深加工与产品开发属于鼓励类;单线
5 万立方米/ 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属于限制类。 |
4 |
2013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 |
国家林业局 |
林业必须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大局,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切实履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
5 |
2015 |
《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15 年版)的函》 |
国家环境保护部 |
符合 GB/T11718-2009
生产标准的中密度纤维板产品、符合 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中甲醛释放限量
E1 标准及符合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板及其制品》标准的刨花板和胶合板产品,不再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 |
6 |
2016 |
《“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
国家林业局 |
“十三五”时期林业信息化将顺应全球信息化大势,以国家信息化战略为指引,以全面支撑引领林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紧贴林业改革发展、资源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等各项事业,大力推动“互联网+”林业建设。 |
7 |
2016 |
《林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 |
国家林业局 |
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资源保护,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扩大开放合作,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 |
(3)税收政策
为了减轻人造板行业企业税收负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配合行业引导方向,制定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列示如下:
序号 |
颁布时间 |
法律法规及政策 |
颁布单位 |
相关内容 |
1 |
2008 |
《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企业综合利用锯末、树皮、枝丫材等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2 |
201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 |
对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 3 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80%的政策,延续了国家对纤维板行业历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
3 |
2015 |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规定对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 3 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70%的政策,同时规定凡列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不予享受退税待遇。 |
二、行业发展情况
人造板是以木材及其剩余物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为原料,经一定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单元材料后,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模压制品。
按照原料及生产工艺不同,人造板可分为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品种,其中纤维板、胶合板、刨花板为市场三大主流人造板,2011 年至 2017 年,每年合计产量占人造板总产量均在 85%以上。


人造板在服务人类生活及节约天然林资源等方面均占据其重要地位,由于其原料来源广泛、可加工性佳、工艺成熟、性价比高,可广泛应用于家具、厨具、地板、木门、工艺品、装饰装修等领域,已融入人们的日常用品中。
目前我国是人造板生产大国。但目前行业发展处于低速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供需平衡将成为中国人造板产业的发展主线。
根据数据显示,2017 年全国生产人造板产量达到 2.9486 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 1.9%,产值约 6,617 亿元,比上年增长 2.1%,消费量约 2.9143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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