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埋处理主要利用垃圾能够分解成有机物的特点,将垃圾填入准备好的坑中,让垃圾经过化学变化逐渐分解成为有机物,进而实现减量化和无害化,但填埋处理过程不正确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另外,堆肥处理是一种不常见的处理技术,其主要将生活垃圾放置在70摄氏度环境下保存,让垃圾的有机成分通过高温分解为无机养分,剩余部分则变为腐殖质,但由于生活垃圾的成分比较复杂,无法轻易地达到理想状态下的堆肥处理结果。因此,垃圾焚烧处理方式成为目前最有效缓解城市垃圾负担的方式,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该技术占地面积小,并且处理垃圾效率高。
比较指标 |
填埋处理 |
焚烧处理 |
堆肥处理 |
处理流程 |
将垃圾填入已预备好的坑中盖上压实,分层铺放以防泄漏,使其发生生物、物理、化学变化,分解有机物,达到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 |
将垃圾置于高温炉中,使其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种方法,产生的热量用于发电和供暖;焚烧产生的废气在排入大气前须去除其中的污染物及微粒,剩余残留物质可作为建筑材料等或作填埋处理 |
将生活垃圾堆积成堆,保温至70'C储存、发酵,依靠垃圾中的微生物进行有机物分解;经过堆肥处理后,使生活垃圾变成卫生、无味的腐殖质;已逐渐退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舞台 |
建设用地 |
所需建设用地面积较大,选址难度较高,一般远离市区,运输距离较远 |
所需建设用地面积较小,选址难度适中,可靠近市区,运输距离较近,但近年来选址阻力逐渐变大 |
所需建设用地面积适中,选址难度较低,须保证气味影响半径低于200米且远离居民密集区,运输距离适中 |
远营要求 |
工艺相对简单,但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处理量大,投资费用较高,运营费用适中 |
管理水平要求极高,使用期限长,投资费用高,运营费用高 |
只能处理垃圾中有机物含量达标的可堆腐有机物,管理水平要求较高,使用期限长,投资费用适中,运营费用较高 |
潜在风险 |
沼气积聚引起爆炸,场底渗漏引发二次污染 |
焚烧不稳定影响发电,烟气处置不当易引发大气污染 |
垃圾成分分析不当易引发危险 |
附加价值 |
大型填理场产生的沼气有一定经济价值 |
减量化、无害化程度极高,可综合利用热能 |
无害化程度较高,产品有农用价值 |
污染情况 |
须建设完善的处理设施防止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易造成轻微大气污染,填埋场区域有土壤污染情况 |
酸性气体、重金属和二嚦英造咸大气污染,行程的炉渣填埋后易造成土壤污染 |
堆肥产生轻微气味,须设置除臭设施与隔离带,易产生超标重金属含量及pH值 |
为了推广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方式,国家相继出台相关政策。2016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文件,明确到2017年底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标准和评价体系,到2020年底全国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
时间 |
政策 |
内容 |
2000年 |
《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 |
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成套设备列入目录,拉开了国家鼓励生活垃圾采取焚烧发电处理方式的序幕。 |
2001年 |
《城市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
首次规范了建设规模、生产数量、选址要求、总图布置、工艺与装备、建筑标准与建设用地、运营管理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工期等 |
2001年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规定了垃圾焚烧厂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的污染控制等,2014年第二次修订该标准 |
2002年 |
《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行业化发展的意见》 |
明确已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开征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与运营维护 |
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鼓励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 |
2006年. |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
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2012年,国家又对该项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正式发布实行 |
2008年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相关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对销售垃圾发电或者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该政策于2015年6月重新调整,明确了“垃圾处理的退税比为70% |
2008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
进一步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的选址原则,而且首次提出了“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
2010年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 |
规定了垃圾焚烧厂选址、设计、运行与管理的污染控制等 |
201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为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出土地资源紧张、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 |
2011年 |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
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2011年 |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
到2015年,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鼓励焚烧发电和供热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
2012年 |
《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
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垃圾焚烧发电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 |
2012年 |
《“十二五”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
2015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全国城市生活无害化处理能力的35%,东部地区达到48% |
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
在2015年前把环保产业打造成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明确提出目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处理87万吨/日以上,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 |
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指导意见》 |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建立健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垃圾处理项目 |
2016年 |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
到2020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
2016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 |
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标准和评价体系;到202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50%以上,全部达到清洁焚烧标准。 |
2016年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垃圾焚烧发电将是“十三五”发展重点 |
2017年 |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
2017年 |
《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 |
从规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入手,对科学编制专项规划、超前谋划项目选址、做好选址信息公开、强化,规划的约束性和严肃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
2018年 |
《生活垃圾奘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
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应用提出要求 |
2018年 |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到2020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垃圾焚烧发电 |
在政策的监管和鼓励下,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垃圾焚烧处理水平增长迅速,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占据较大比重。
从生活垃圾处理厂数来看,2018年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数为1091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厂数为331座,占比达到30.3%。
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来看,2018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766195吨/日;其中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能力为364595吨/日,占比达到47.6%。
从生活垃圾处理量来看,2018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22565万吨;其中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为10185万吨,占比达到45.1%。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生活垃圾焚烧市场调研报告-市场竞争现状与发展前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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