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处置标的不同,不良资产可分为实物类不良资产、债权类不良资产及股权类不良资产。从企业资产负债的角度探究三种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既包括已经从企业账面核销资产,也包括企业未核销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各类资产。
不良资产处置本质上不良资产经营的本质是盘活资产,包括对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在AMC对不良资产的经营处置过程中,AMC首先以收购等方式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企业获得不良资产,为不良资产剥离机构提供融资、补充流动性,并通过对资产的分拆、打包、重组、经营等对资产进行管理,将不良资产转化为相对正常的资产,从而实现资产价值的二次回收。
近年来,我国逐步收紧银行不良资产的认定标准,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率有反弹趋势,使得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增多。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86%,较年初小幅上扬。
日期 |
监管文件 |
2011年3月 |
银监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表监管指引(试行)》 |
2014年8月 |
银监会、财政部、央行、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 |
2015年6月 |
财政部和银监会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16年2月 |
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通知》 |
2016年3月 |
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业务的通知》 |
2017年5月 |
银监会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业务经营中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17年12月 |
银监会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
同时,2017年以来,信用风险抬头,债券违约事件频发,根据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首度违约企业家数量达40家。在债务违约后,投资者的平均本金回收率低于10%,企业在面临破产清算风险的同时,银行资产不良率上行,投资者利益受损。为避免破产危机,对债务违约积极处理,部分发债企业通过剥离不良资产、债转股等方式重组偿还债务,不良资产处置需求进一步扩大。
需求持续扩大驱动下,预计2020年我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处置需求将达到3.4万亿元,2025年我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处置需求将达到9万亿元。
目前,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机构类型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全国性AMC”)、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三类,其中,全国性AMC有5家,地方AMC有60家左右,已设立的AIC有5家。
全国性AMC、地方AMC和AIC的机构性质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全国性AMC和AIC都属于持牌金融机构,银保监会负责监管规则的制定和日常监管;而地方AMC不属于持牌金融机构,银保监会仅负责监管规则的制定,地方金融监管局履行监管责任,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配合进行日常监管。这种机构性质和监管职责分工的差异,决定了全国性AMC、地方AMC和AIC在经营区城、业务范围、融资来源和资本监管等方面的差异。
分类 |
数量 |
基本情况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即“全国性AMC”) |
5家 |
1999年,东方资产、信达资产、长城资产和华融资产成立;2020年3月5日,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型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更名为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和中信证券分别持股70%和30%,银河资产成为第5家全国性AMC。 |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即“地方AMC”) |
60家左右 |
2016年原银监会《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银监办便函〔2016〕1738号)提出“允许确有意愿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数量快速增长。 |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即“AIC”) |
5家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建信金融资产投资、农银金融资产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交银金融资产投资已成立;此外,平安银行、广州农商行等银行公告拟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规模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