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
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共普查了358.32万个对象(不含移动源)。其中包括工业源247.74万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7.88万个,生活源63.95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40万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3497个。
从地区来看,2017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及河北等五省地区,其各类污染源数量占到全国总数的52.94%。从行业来说,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五个行业占到全国工业污染源总数的44.14%。
污染物排放量方面,目前我国水污染物主要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挥发酚及重金属等;其中化学需氧排放量最多。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水排放化学需氧量2143.98万吨,氨氮96.34万吨,总氮304.14万吨,总磷31.54万吨,动植物油30.97万吨,石油类0.77万吨,挥发酚244.10吨,氰化物54.73吨,重金属(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下同)182.54吨。
其中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及辽河等七大流域排放化学需氧量1957.48万吨,氨氮85.64万吨,总氮272.27万吨,总磷28.49万吨,动植物油28.00 万吨,石油类0.69 万吨,挥发酚203.55吨,氰化物46.84 吨,重金属154.94吨。
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二氧化硫排放696.32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785.22万吨,颗粒物排放1684.05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017.45万吨。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地区等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排放179.0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602.47万吨,颗粒物排放363.48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417.87万吨。
工业源
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工业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247.74万个,基本上呈现由东向西逐步减少的分布态势。其中主要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是我国工业源普查前五个省市,共占据62.61%的市场,其普查对象数量分别为55.48万个、55.48万个、25.56万个、16.62万个、16.62万个。
从行业来看,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是第二次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居前3位的行业,其分别为31.19万个、23.08万个、22.68万个,合计占总数的31.06%。
从水污染物来看,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33.12万套,设计处理能力2.98亿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392.00亿立方米。
目前我国工业水污染物主要有化学需氧、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以及重金属几类;其中化学需氧排放量最多,超90万吨。具体来看,2017年,工业水中化学需氧量90.96万吨,氨氮4.45万吨,总氮15.57万吨,总磷0.79万吨,石油类0.77万吨,挥发酚244.10吨,氰化物54.73吨,重金属176.40吨。
从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来看,2017年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17.90万吨、11.92万吨、10.98万吨,共占据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4.85%。同时上述三个行业也是总磷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2637.74吨、948.79吨、806.89吨,合计占工业源总磷排放量的55.61%。
2017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是氨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1.09万吨、0.63万吨、0.34万吨,共占据工业源氨氮排放量的46.29%。同时上述三个行业也是总氮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3.84万吨、2.03万吨、1.84万吨,共计占工业源总氮排放量的49.52%。
2017年汽车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是石油类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1295.99吨、1117.91吨、731.69吨,共计占工业源石油类排放量的40.85%。
2017年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是挥发酚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160.39吨、46.44吨、17.74吨,共计占工业源挥发酚排放量的92.00%。同时上述三个行业也是氰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19.78吨、15.02吨、7.28吨,共计工业源氰化物排放量的76.89%。
2017年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金属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是重金属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32.17吨、26.06吨、24.26吨,共计占工业源重金属排放量的46.76%。
从大气污染物来看,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工业企业脱硫设施7.67万套,脱硝设施3.44万套,除尘设施89.79万套。
我国工业大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中颗粒物排放量最多,超1200万吨。具体来看,2017年,在工业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排放529.0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645.90万吨,颗粒物排放1270.50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481.66万吨。
从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来看,2017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是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146.26万吨、124.59万吨、82.31万吨,共计占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6.75%。
2017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是氮氧化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173.97万吨、169.24万吨、143.42万吨,共计占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的75.34%。
2017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是颗粒物排放量位居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371.62万吨、193.13万吨、131.12万吨,共计占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的54.77%。
2017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分别为107.57万吨、67.75万吨、67.75万吨,共计占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44.78%。
从工业固体废物来看,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68亿吨,综合利用量20.62亿吨,处置量9.43亿吨,本年贮存量9.31亿吨,倾倒丢弃量158.98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6581.45万吨,综合利用和处置量5972.78万吨,年末累积贮存量8881.16万吨。
从工业伴生放射性矿来看,全国确定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共464家,主要分布湖南、广东、广西、江西、云南、贵州、内蒙古等省(区)。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末,全国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累积贮存量为20.30亿吨,其中放射性活度浓度超过10贝可/克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稀土、铌/钽、锆石和氧化锆、铅/锌、锗/钛、铁等矿产,总量为224.95万吨。
农业源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主要涉及种植业的区县3061个,水产养殖业的区县2843个,畜禽养殖业的区县2981个,入户调查畜禽规模养殖场37.88万个。
农业源水污染物主要有化学需氧、氨氮、总氮、总磷等几种,其中化学需氧最多,超1000万吨。具体来看,2017年,在农业源水污染中,化学需氧量1067.13万吨,氨氮21.62万吨,总氮141.49万吨,总磷21.20万吨。
从种植业污染来看,2017年秸秆产生量为8.05亿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6.74亿吨,秸秆利用量5.85亿吨。地膜使用量141.93万吨,多年累积残留量118.48万吨。具体污染物来看,氨氮8.30万吨,总氮71.95万吨,总磷7.62万吨。
从畜禽养殖业来看,2017年在畜禽养殖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1000.53万吨,氨氮11.09万吨,总氮59.63万吨,总磷11.97万吨。其中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604.83万吨,氨氮7.50万吨,总氮37.00万吨,总磷8.04万吨。
从水产养殖业来看,2017年在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66.60万吨,氨氮2.23万吨,总氮9.91万吨,总磷1.61万吨。
生活源
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生活源普查对象共有63.95万个。其中行政村44.61万个,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9.62万个,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和加油站分别为0.14万个、9.58万个。
水污染物方面,2017年化学需氧量983.44万吨,氨氮69.91万吨,总氮146.52万吨,总磷9.54万吨,动植物油30.97万吨。其中在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中,化学需氧量483.82万吨,氨氮45.41万吨,总氮101.87万吨,总磷5.85万吨,动植物油11.17万吨。
在农村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中,化学需氧量499.62万吨,氨氮24.50万吨,总氮44.65万吨,总磷3.69万吨,动植物油19.80万吨。
大气污染物方面,2017年二氧化硫124.72万吨,氮氧化物72.92万吨,颗粒物378.12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96.63万吨。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78048个,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4449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1467个。垃圾处理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废水(渗滤液)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45万吨,氨氮0.36万吨,总氮0.56万吨,总磷113.10吨,重金属6.14吨。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焚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44万吨,氮氧化物1.52万吨,颗粒物0.42万吨。
集中式污水处理来看,2017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8969个,处理污水595.75亿立方米;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1520个,处理污水40.75亿立方米;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66612个,处理污水10.26亿立方米;其他污水处理设施947个,处理污水5.37亿立方米。污水年处理总量652.14亿立方米。
2017年,水污染物削减量:化学需氧量1523.40万吨,氨氮144.43万吨,总氮153.40万吨,总磷21.75万吨,动植物油21.28万吨。干污泥产生量1026.71万吨,处置量1000.59万吨。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来看,2017年,我国垃圾处理量3.39亿吨,其中填埋2.26亿吨,焚烧0.93亿吨,其他方式处理0.20亿吨。
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情况,2017年,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厂1125个,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342个,设计处置利用能力4691.53万吨/年,实际处置利用危险废物1584.41万吨。其中处置工业危险废物487.92万吨、医疗废物97.11万吨、其他危险废物57.10万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942.28万吨。
移动源
移动源普查对象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截止到2017年末,我国统计汇总机动车保有量2.67亿辆,工程机械保有量413.20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7.62亿千瓦,营运船舶数量27.82万艘,铁路内燃机车燃油消耗量246.18万吨,民航飞机起降架次1024.89万次。
数据显示,2017年在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中,二氧化硫排放42.0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064.88万吨,颗粒物排放35.0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239.16万吨。
其中在机动车污染源中,氮氧化物排放595.14万吨,颗粒物排放9.58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196.28万吨。
在非机动车污染源中,二氧化硫排放42.08万吨,氮氧化物排放469.74万吨,颗粒物排放25.43万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42.88万吨。而在这其中工程机械排放氮氧化物157.32万吨,颗粒物6.89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9.22万吨;农业机械排放氮氧化物189.30万吨,颗粒物9.37万吨,挥发性有机物22.45万吨;营运船舶在核算水域排放二氧化硫42.08万吨,氮氧化物102.48万吨,颗粒物8.44万吨;铁路内燃机车排放氮氧化物13.37万吨,颗粒物0.49万吨,挥发性有机物0.72万吨;民航飞机排放氮氧化物7.27万吨,颗粒物0.24万吨,挥发性有机物0.49万吨。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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