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达国家情况为例,日本、美国、德国等均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才真正实现了较为完善的垃圾分类制度的推行,而在我国政府大力推进、居民积极配合的情况下,我们预计我国的居民端干湿分离率亦需要5到10年的时间逐步提升至相对较高的水平。
目前,我国餐厨处置产能的现状和规划情况并不乐观。根据成都每日经济新闻从E20研究院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在垃圾分类46城中,除重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餐厨处置产能(包括投运、在建、筹建)超过2000吨/日外,仍有多达26座城市仅中标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产能最高为500吨/日),更有德阳、广元、宜春、以及日喀则等四个城市的餐厨处置产能规划仍为0。而在垃圾分类大力推行前,厨余产能的规划更是无从谈起,不过由于餐厨和厨余的技术工艺相近,餐厨项目从技术层面可以实现对厨余垃圾的处理;而根据我们对各地厨余产能需求情况的测算,除了北上广深、以及重庆等五个城市有着相对充足的餐厨产能储备外,其余如成都、天津、武汉等厨余产能需求较高的城市仍有较大的产能缺口。
2018年全国各地厨余产能需求情况
政府对垃圾分类制度推进的决心直接决定了当地厨余处置产能规划的释放进度;而在厨余处置项目尚未有相对市场化的商业模式之时,厨余项目的收入来源基本来自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费,而这也直接制约了企业投资的投资意愿,因此绝大部分的厨余处置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仍将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
在政府全面支持的前提下,产能的释放仍将受到时间的制约——即项目的客观建设周期。一个规模化的厨余处置项目从规划到落地,通常要经过规划—立项—选址—招标—投资建设—运营等一系列流程,其中涉及发改、规划、住建、环保、消防等多个部门的审批,以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等多方的参与配合,需要的时间一般在2~3年。
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厨余垃圾单独处置比例极少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垃圾分类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投资战略研究》
根据测算,每提高1个pct,吨发可提升0.95-1.27kWh·t-1,审慎起见,将湿垃圾减量1个pct带来的吨发提升统一计为0.95kWh·t-1。
我们假设生活垃圾中,湿垃圾的占比为40%;为便于测算,下文我们会将入炉湿垃圾分离率按梯度设置为20%、50%、80%、100%,即有相当比例的湿垃圾进入如厌氧发酵等非焚烧处置方式;湿垃圾经过常见的集中化处理如厌氧发酵后,一般会残留20%的残渣,假设残渣全部重新运回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
将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GDP增长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垃圾产生量增长纳入考虑。我国生活垃圾的产生、清运、处理量近年来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且未来几年由于环卫市场的分离率持续增加(市场化、机械化、城乡一体化等趋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仍会呈现上升趋势,而焚烧处置作为当前最符合我国实际需求的垃圾处理方式,整体的焚烧处理量占比仍将进一步提升。因此,我们假设焚烧垃圾处理量的增速为7%。
垃圾分类对垃圾处理量的影响测算模型
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20.45%,基于假设,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湿垃圾减少量占生活垃圾总量比重)为6.54%时,垃圾分类带来的减量将被垃圾量自然增长所抵消;而随着分类制度的完善和“干湿分离率”进一步提升,则垃圾整体处理量将呈线性下降趋势,当实现100%入炉湿垃圾分离率后,不考虑保底量实际垃圾处置量的降幅将达27%。
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每提高1pct,吨发电量可提升0.95kWh·t-1;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20%,吨发将提升6.08kWh·t-1;当实现100%入炉湿垃圾分离率,吨发将提升30.40kWh·t-1。
垃圾分类对垃圾处理量和吨发的影响
根据目前的政策要求,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发电量在280度/吨及以下的上网电量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0.65元/度(含税,下同),其余超出280度的部分执行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方便测算,我们将设定其为0.4元/度。
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营业收入影响的测算模型
考虑到一般垃圾焚烧项目的保底垃圾处理费为65元/吨,而江浙沪地区拥有相对较高的垃圾处理费(100元/吨左右);此外,大部分公司和政府在签订垃圾焚烧运营合同时会明确保底垃圾量(一般为产能的80%)的条款要求,用以确保项目的盈利能力,因此我们将分为四种不同的情况探讨垃圾分类带来的营业收入变化影响。
测算假设中的四种情景
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22.75%时,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7.28%,垃圾处置减量率为0.79%,项目将达到营业收入盈亏平衡点,热值提升和垃圾产生量自然增长恰好可以完全对冲垃圾处理量下降所带来的营收影响。
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低于22.75%时,垃圾热值和自然垃圾产生量的提升既可有效对冲垃圾分类带来的垃圾入炉减量负面影响,营业收入甚至会实现小幅度的增加,增长幅度的极限取决于垃圾产生量自然增长。
入炉湿垃圾分离率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当入炉湿垃圾分离率为100%时,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减量率32%,垃圾处置减量率为27.24%;若考虑80%保底量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虽可补充不足80%垃圾量的差额处理费,可以带来约2.5个pct的营业收入增量,但在无多余垃圾的情况,上网电量依然难以补充;项目整体营业收入的降幅为22.21%。
湿垃圾减量对垃圾焚烧项目的营业收入影响
目前,46城的厨余处置总需求为:20.18万吨/日,入炉湿垃圾分离率高于22.75%,意味需要尽快投放4.59万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置产能,这就涉及总投资逾200亿元,运营支出逾35亿元/年。
目前根据推进进度和厨余垃圾处置产能投放周期,入炉湿垃圾分离率要想达到22.75%,预计至少需要到2022-2023年。因此,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影响也将是一个过程,我们预计在2023年之前不会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当然垃圾分类推行也存在区域性不同的情况,因此,推进力度大、分类效果明显、厨余处置产能加速投放的地区,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负面影响亦有可能提前显现。
厨余处置产能落地进度显著影响入炉湿垃圾分离率
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发电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和附加收益,短期无法明确量化,但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将成为较为重要的考量因素:
1、二噁英的排放的减少,增加更多的社会效益;
2、有效减少渗滤液的成本(目前市场渗滤液处理成本约为25-30元/吨),也有效避免了渗滤液二次污染的产生;
3、入炉垃圾的热值有望维持稳定,这也将进一步减少焚烧设备的维修/技改支出;
4、垃圾焚烧企业同样可以推动实现干垃圾的焚烧发电与厨余垃圾的生化处理(厌氧产沼、堆肥等)的协同处置,以提升固废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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