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

       导读:中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成本构成、利润来源方式都与一般的生产型企业和零售型企业不一样,其实质是从事借贷业务的企业(其中银监会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商务部审批和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如果直接按17%税率征税,融资租赁公司的增值税税负会增加。
参考:《
中国融资租赁行业深度调查及未来五年竞争策略分析报告

       由于融资租赁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该行业“营改增”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即使最新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也没有完全妥善解决融资租赁行业的“营改增”问题。本文拟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路径进行分析。

       一、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融资租赁行业在“营改增”前一直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中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

       但在2009年1月1日后,我国开始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全面转型,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了。此时,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仍然征收营业税,其在购买设备环节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无法顺利流转到下一道承租方进行抵扣。而很多承租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因此,正是这次增值税转型,使融资租赁公司的商业模式受到了很大的挑战。为应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该公告协调解决了融资租赁行业仍征收营业税与承租方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矛盾。即租赁公司将原来的直租模式转变为回租模式,先由承租方购买设备,然后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再从融资租赁公司回租。在回租模式下,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问题由承租方直接购买设备方式解决。融资租赁公司要按实际取得的利息征收营业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2012年1月1日,我国开始在上海试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将融资租赁行业纳入改征增值税试点,以解决融资租赁行业由于原先征收营业税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的问题。但融资租赁企业并非生产型企业和零售型企业,其商业模式、成本构成、利润来源方式都与一般的生产型企业和零售型企业不一样,其实质是从事借贷业务的企业(其中银监会审批和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商务部审批和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如果直接按17%税率征税,融资租赁公司的增值税税负会增加。

       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但是,如何计算增值税税负一直是问题的关键。

       原先征收营业税时,税收政策上直接是按其取得的利息征收5%的营业税,其税基是利息,而非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税基是融资租赁公司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于税基的扩大,融资租赁公司无法充分享受到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如果承租方不是一般纳税人,融资租赁公司也难以转嫁增值税税负。即使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转嫁了,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还是增加了。

       二、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的完善路径分析师认为,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需要按照财税[2013]106号文的规定分回租和直租两种模式,分别规定不同的增值税处理方式。

       对于回租业务,由于已经解决了进项税抵扣问题,因此,回租模式的核心在于如何解决对融资租赁公司只按利息征收增值税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分析师建议在保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规定在回租环节,融资租赁公司只按利息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承租方是非一般纳税人则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消回租税率适用17%并给予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的政策,直接就融资租赁公司取得利息适用一个较低的税率,比如按6%征收增值税。

       对于直租业务,为解决进项抵扣和按利息征税的问题,分析师建议借鉴韩国的方法将本金和利息分离出来,本金按17%征税(或者按购进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征税),保证进项税的顺利传递。对利息部分,和回租业务一样,直接适用一个较低的税率征税,并开具发票给对方。对于本金部分,是一次性开具发票还是在每次收取租赁款时分别本金和利息开具发票可以进一步考虑。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因为本金有进项税发票,无论是分期还是一次开,都不纳税。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一次开具发票,承租方在未支付全部设备价款就取得了全部进项税抵扣,因此需要进一步权衡。

       以上的征税规则保证了不论直租还是回租,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是一样的,保持了税收中性。在模式选择上,融资租赁公司可自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租还是回租。比如,如果是从事农机等免征增值税设备的租赁,就考虑用回租模式。而其他可以正常取得进项税发票的设备,既可以直租也可以回租,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冰雪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冰雪旅游成为产业增长核心

我国冰雪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冰雪旅游成为产业增长核心

在大赛效应和政策引导的双向推动下,冰雪运动群众参与度快速攀升,以滑雪运动为例,近年间滑雪参与人数快速攀升。2024年,中国滑雪人次达到2,308万人次,创下过去十年间的峰值。与此同时,滑雪者的年人均滑雪次数已上升到1.8次,中国已成为全球成长最快的滑雪市场之一。

2025年06月19日
后疫情时代旅游产业复苏 在线旅游依靠出境游、创新游等成为增长更快市场

后疫情时代旅游产业复苏 在线旅游依靠出境游、创新游等成为增长更快市场

用户群体的年轻化也让OTA渗透持续提升,追求个性、重视体验消费的Z 世代群体走向主流。这对升级传统文旅业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产业朝向创新驱动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将推动大众市场的文旅消费需求逐渐从低层次朝着高品质和多样化方向转变。

2025年04月27日
我国团体保险整体市场规模较小 但行业需求增长迅速且产品体系逐渐丰富

我国团体保险整体市场规模较小 但行业需求增长迅速且产品体系逐渐丰富

从整体保险市场来看,团体保险市场规模较小,但从市场销售额来看,消费者对其需求增长迅速。我国团体保险市场规模呈逐年扩大态势,中国团体保险行业的市场规模由2020年的1478.26亿元上升到2024年的2164.49亿元。

2025年03月28日
我国信用卡“吃香”时代渐远 行业供给持续过剩 将进入存量经营时代

我国信用卡“吃香”时代渐远 行业供给持续过剩 将进入存量经营时代

近两年,我国信用卡行业发卡量及交易规模均不断缩水,持卡量、刷卡额萎缩,不良率上升,并且有加速恶化势头。在内忧外患业绩萎缩下,我国信用卡行业面临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各大银行纷纷出台多项措施,如发布联名卡、与京东、蚂蚁等互联网企业合作,与高铁、飞机、美团等交通、生活场景企业合作,但效果仍然欠佳。

2025年03月24日
“以旧换新”推动我国“无废城市”万亿市场加速扩张

“以旧换新”推动我国“无废城市”万亿市场加速扩张

而后2016年初疲软低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开始反弹,再生资源价格回暖,再生资源总值持续升高。2023年我国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十个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约为3.76亿吨,与2022年相比有所增长,同比增加1.5%,再生资源市场空间广阔。

2025年03月07日
全球气象服务行业正展现出强大增长潜力 国内市场毛利率较高、但净利率较低

全球气象服务行业正展现出强大增长潜力 国内市场毛利率较高、但净利率较低

气象服务是以气象为主要对象的服务。从广义上讲,就是要促进气象科技成果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生产过程转化为气象产品,包括公益性气象服务产品和商业性气象服务产品。狭义上则是指围绕市场需求,按市场机制推动气象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即发展商业性气象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我国循环经济产业已形成闭环生态系统 企业需加强供应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我国循环经济产业已形成闭环生态系统 企业需加强供应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2025年02月12日
我国旅行社行业市场供给显著修复 且竞争愈发激烈下整体利润不断缩水

我国旅行社行业市场供给显著修复 且竞争愈发激烈下整体利润不断缩水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内旅游总人次42.37亿,比上年同期增加5.63亿,同比增长15.3%,较上年同期增速(75.5%)放缓,恢复至2019年同期国内旅游总人次的92.2%。国内旅游收入(旅游总花费)4.3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0.66万亿元,同比增长17.9%,较上年同期增速114.4%。

2024年12月16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