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5年我国音乐产业存在的问题。音乐产业面对的是一个较为典型的长尾市场。听众需求多样,小众产品也有拥趸,为独立音乐人提供差异化产品提供市场空间。很多高水平的原创产品,是在C2C的音乐分享过程中火爆起来的,之后才签约进入主流唱片市场。
造成盗版音乐产品在国内的泛滥的原因大致有两类。
一类是经济性因素:相对于基础设施等外在的硬件条件,法律制度、消费习惯的改变有较大惰性。此外,音乐产品是典型的信息产品,复制成本低、创作成本高,对于外部疏松的监管环境极敏感,高度依赖社会大环境的改善来抑制盗版滋生。
另一类是历史因素。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有自己独特的历史背景。改革开放后,国内音乐产业在引入先进的创作生产方式的过程中,跳过了一些必须的发展环节,造成在国外可行的盈利模式、商业闭环在国内推不开,闭不住,给盗版滋生留下空子。
与全球音乐发展历程对比,我们可以发现中国音乐产业发展的历程明显缺失了三个重要环节,造成闭环没有闭住,收费也搞不起来:
版权的开环。我国的版权体系建设滞后,1998年才成立中国版权交易中心,1999年才出现第一例针对著作权的行政处罚,而这段时间正是盗版音乐大发展时期。版权治理的缺失导致我国盗版横行。
线下到线上音乐的过渡缺失。我国缺少类似iTunes+iPod的闭环音乐模式,完成从收费CD到线上数字音乐收费的过度。现实的情况是,iPod到国内也变成盗版音乐的接收终端之一。
正版线上音乐的付费闭环没有形成。在数字音乐发展时期,我国线上音乐付费没有发展起来。与线上音乐搭配的支付渠道缺位,正版和盗链之间的用户体验没有显著差异,甚至正版付费音乐产品用起来更麻烦。
缺失的这三个闭环解释了我国正版体系建设滞后的历史原因,也是正版音乐商业模式发展中需一一补上的课。
被盗版改变的音乐产业生态
在盗版产品的挤压下,我国音乐版权方每年收益仅占整个产值2%左右,这一数字在发达国家如欧美、日本和韩国占比分别为70%和90%。
音乐产业面对的是一个较为典型的长尾市场。听众需求多样,小众产品也有拥趸,为独立音乐人提供差异化产品提供市场空间。很多高水平的原创产品,是在C2C的音乐分享过程中火爆起来的,之后才签约进入主流唱片市场。
这种独立音乐的存在对保持音乐产业的多样性和创造力至关重要。实际上,流行音乐的草根性、大众性、参与性,正是这些音乐能够流行起来、引领风潮的原因,是音乐创新必需的新鲜血液。
遗憾的是,盗版产品对于这种类似C2C型的独立音乐的冲击较B2C型的唱片公司模式更大。大的唱片公司往往兼营经纪业务,可以通过演出等其他渠道对亏损的音乐制作业务进行交叉补贴。在与盗版音乐的斗争中也有一定的资源可以利用,不会完全束手待毙。而独立音乐人没有这些依仗,在面对盗版产品时往往束手无策。
可以说,盗版对独立音乐的挤压,伤及音乐创作创新的根本。这很可能是盗版音乐猖獗的国家和地区难以出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音乐、音乐人、唱片公司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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