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浙江省商贸业市场融资情况看,造成融资市场混乱的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是银行与企业监管缺失,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二是政府或行业的监管缺失;三是现骨干的法律不健全。
从浙江融资主要存在的问题来看,其主要原因有:银行与企业各自利益为重,没有深层次合作;政府或行业监管缺失;相关法律不完善等。
(一)银行与企业目标不一且缺乏深层次合作
银行追求风险小、信用调查成本低、收益高的放贷目标。而在当前融资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的情况下,能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是企业的融资目标。银企双方没有利益共同点,也就不可能有深层次合作,才会出现当前银行贷不出,企业贷不到的“两难”境地。
(二)政府或行业监管缺失
自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现在许多经济开放城市,民间借贷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活跃地方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缺乏政府或行业监管,民间借贷而产生的纠纷也随同增长。同样国内外的实践证明,融资担保也是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一条有效途径,但也由于监管缺失,造成危机不断。究其原因是我国金融监管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大型融资担保公司;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而典当行、拍卖行、担保公司的监管是地方工商局,小额信贷公司的监管是地方政府金融办,这些则游离于金融监管系统之外。
(三)相关法律不完善
最早的民间借贷是基于熟人关系,是一种“人格”约束机制,资金用途主要以消费和小本商业经营为主。现在的民间借贷是资金提供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关系,有的甚至变为“传销”模式,是中小型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这些转变导致传统“人格”约束机制失效,虽然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民间借贷的合法存在与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但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民间借贷”这一概念,适应新形势的法律却近乎空白。例如,没有放贷人相关条例。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