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旅游产品在网上团购旅游产品面临风险大,购买简单的旅游产品即单向旅游产品,也能够降低其购买风险。单向旅游产品是旅游业内各旅游供应商为满足旅游者的需要而提供的单项服务产品,例如客房服务、交通服务、导游服务、景点门票等等。
网络团购与传统的销售模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其一,现代人工作节奏快,工作时间占据了人们大部分休闲时间,人们可以利用较短的休闲时间且不用走出家门就可以购物;其二,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购物网站上关于产品的信息全面,方便旅游者选择;其三,通过网络购物,由于减少了很多流通环节,价格便宜,尤其是团购,更能以超低的价格购买到旅游产品;其四,网络团购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消费时尚。2010年是旅游产品网络团购集中爆发的年度,自2010 年8 月开始国内的旅游团购网站纷纷建立起来,一些传统的购物网站也开通了旅游产品团购业务,并且效果显著,在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中数据显示,2010 年中国旅游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到2000 亿元人民币,占整体旅游收入份额将近15%。
2012-2016年中国旅游电子商务市场行情动态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1. 尽量购买单项旅游产品,少购买旅游组合
旅游产品在网上团购旅游产品面临风险大,购买简单的旅游产品即单向旅游产品,也能够降低其购买风险。单向旅游产品是旅游业内各旅游供应商为满足旅游者的需要而提供的单项服务产品,例如客房服务、交通服务、导游服务、景点门票等等。
组合旅游产品是指将众多个单项旅游产品进行打包,整体销售的一种综合型的旅游产品,组合旅游产品包括吃、住、行、游、购、娱等多种要素组合,但由于涉及航空公司、地接酒店、旅游景区等一个链条的多个环节,在多方利益不一的情况下,其服务质量很难保证,出现问题时各服务部门又互相推诿责任,难以解决,购买此类旅游产品面临较大风险。
2.购买时选择流通环节少的购买渠道,降低购买风险
旅游产品的团购网站分为两类,一类是旅游企业本身在网上建立自己的网站,销售旅游产品,这类网站只是企业销售旅游产品的一个平台,购买和预定可以同时进行,旅游者面临的风险小。另外一类是综合型的团购网站,旅游产品销售只是它的业务之一,这类团购网站实际上是旅游企业的“二级代理商”,旅游者在团购网站进行购买后,进行消费时要提前向旅游企业预订,但由于酒店并未对团购行业开放其后台库存系统,团购用户无法在付费的同时完成预订步骤,致使旅游者到酒店被告知已没有空房、需要执行节假日价格,不消费也不能全额退款,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3.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网站购买旅游产品
网络团购属于销售市场的新生事物,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旅游团购网站又缺少监管,致使很多团购网站钻法律的空子,违规经营,使旅游者利益遭遇损失,想维权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要避免这些问题发生就要去选择一些信誉度高的网站去进行购买。旅游产品团购以服务为主,属于轻资产模式,这种模式易于复制,初期入行门槛低,导致当前团购网站良莠不齐,服务不到位的情况屡屡发生。
4.要选择资质好的旅游企业,保证服务质量
消费者团购的旅游项目要经由团购网站这个中间环节后才能到达旅游企业,旅游者最终的消费活动的落实还是在旅游企业,所以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企业的时候要理性消费,选择资质好的旅游企业。资质好的旅游企业提供的旅游产品虽然价格贵了点,但物有所值,能够对现对旅游者的承诺,即使不能兑现承诺,也会给旅游者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而小的旅游企业产品价格比较低,但由于有些旅游企业信誉度低,不能保证其产品质量,不能对现事先的承诺。例如很多旅游者在旅游假期到来之前购买了旅游产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可随时进行消费,旅游者往往会选择假期消费,而节假日又属于旅游业的旺季,众多的旅游企业往往会优先考虑那些高价购买的非网络团购的旅游者,团购的旅游者在消费过程中遭遇到了歧视。或者有些旅游者因为有事不能消费需退款,团购网站会以各种理由不支持退款,给旅游者带来损失。
5.保存好网站票据和书面合同,以备维权时使用
购买凭证和合同是旅游者维权的重要证据。当旅游者在与团购网站进行交易时,要索要发票,如果商家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发票可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旅游者在旅行社购买组合旅游产品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签合同的时候要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合同的内容,必要时进行一些特殊申明,对于签订的合同要认真保管。此外,旅行社安排的旅程计划书以及旅行社签订的各种有效凭证或材料也要认真保管,这些凭证像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或者住宿证明等,录音录像材料等等,都是旅游者在进行维权时最有力的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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