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维迎教授表达了对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担忧。他担心,如果未来三五年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30%-50%,人民币升值10%,将有很多中国企业面临挑战。
因为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劳动力成本的讨论比较热烈,有人主张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农民工收入。张维迎的担忧或许是对这种观点的一个回应,不赞同利用“外力”促使工资上涨。根据古典经济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会妨碍经济趋向均衡,对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有害无益:最低工资可能高于均衡水平,企业会因此减少雇工,这就会妨碍就业的增加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且,劳动力成本提高之后,企业的竞争力下降,因而利润减少甚至破产,失业率上升,经济增长减速。
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在逻辑上非常有说服力,我们不能依靠政策等“外力”使经济偏离均衡点。但用这个理论反对提高劳动力工资,理由却不够充分,因为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和结构转型时期,均衡点会发生变化,在劳动力市场,均衡点的劳动力成本已经在上升,工资应该随之提高;如果不适应这一变化,依然固守原来的工资水平,反而是对均衡点的偏离,会妨碍经济的调整。也就是说,劳动力成本上升是经济的内在要求,是一种必然趋势,而不是“外力”使然。
中国经济持续高增长,但人们的朴素感觉是工资并没有与GDP同步增长。实际上,国有、城镇集体等单位职工的工资增幅与GDP增长率基本一致,工资上慢涨的是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员。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就业市场供给充足,压低了劳动力工资。中国乡村就业人员仍然有将近5亿人,每年转入城镇就业的不过1000来万,按照这种进度,似乎农村劳动力还可以像原来那样涌入经济发达地区,那么,维持均衡的劳动力成本会继续维持在低位。
但是,地区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问题,可能会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状况在近年发生改变。劳动力转移遵循就近原则,涌入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村劳动力主要来自邻近省份,比如湖南、四川、江西、安徽等,而更远地区的劳动力并没有大规模到来,也就是说,可供这些较发达地区利用的农村劳动力远低于我们的估计,更不会有5亿之众。而且,愿意外出打工的主要是年轻劳动力,企业愿意接收的也是年轻劳动力,而且倾向于使用女工,这又使得企业在劳动力市场的选择余地减少。企业以较低工资招聘合乎自己意愿的工人的可能性在降低,它们需要改变策略,提高工资是一种可能的选择,招聘男工以及年龄较大的工人也意味着提高工资。
均衡水平的工资已经发生改变,但企业一时没有调整过来,于是出现了招工难(或许说“民工荒”并不准确,因为企业依然在扩张)。劳动力成本上升是趋势,如果不能表现为名义工资的提高,就会表现为其他实际成本的增加,比如需要为招聘工人付出更多费用,不能及时招到工人,设备就会闲置,等等。这些成本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无谓消耗,是资源的浪费。也就是说,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其实早已上升,通过提高名义工资使劳动力成本调整到均衡水平,不会对它们的竞争力产生太大的影响,反而可能减少损失。
劳动力工资提高到均衡水平,市场信号会更加准确。那些可能因为劳动力成本提高而丧失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可以考虑转型,及时转为内销;而那些不能承担较发达地区要素成本的企业,则可以考虑进行转移,到内地去投资。而劳动力工资低,则可能发出错误信号,使一些企业误以为劳动力成本会继续维持在低水平,仍然在较发达地区投资出口产品,那就会妨碍经济的调整。
但名义工资的调整总是缓慢的,企业和工人都会倾向于遵循以往的惯例,在工会等组织的作用还待于进一步发挥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是其主要组成部分)的实际增长率受通货膨胀率左右,就是名义工资调整缓慢的证据。2004年通货膨胀率较高,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就只增长7.7%,比当年GDP增长率(9.5%)低了近两个百分点;2005年通货膨胀率比较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只上涨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6%,与GDP增长率(9.9%)基本一致。这表明,城镇就业人员的工资没有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使劳动力成本尽快向均衡水平调整,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及时调高名义工资,是具有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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