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农收入将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前三季度全市农民人均非农纯纯收入7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元,增长16.8%。非农纯收入增加额占前三季度现金纯收入增加额的84.5%,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1、工资性纯收入大幅增加。前三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9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元,增长23.4%。农民外出务工与本地劳务收入双双增加,增量各半。农民在本地的劳务收入增加62元、增长36.7%,外出打工得到的收入增加56元、增长22.2%。人均工资性收入增加额占前三季度现金纯收入增加额的84.8%,是前三季度农民收入增长的最主要来源。
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荆州市曾经外出务工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19.2%,比上年上升2.5个百分点。其中,累计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数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13.2%,比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今年全市狠抓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年初就专门进行部署,7月下旬又在松滋市召开县市区长、阳光办主任、财政局长参加的现场会,总结上半年工作,交流经验,并对后期工作进行再部署。据有关部门统计,到8月底止,全市有1.33万人参加了阳光工程培训,其中大部分人已实现了转移就业。松滋市仅上半年就培训转移劳动力1374人,完成省下达计划的114%。
2、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农民人均从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89元,比上年增加3元,增长3.9%。
3、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前三季度,人均转移性和财产性纯收入合计为3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元,减少23.5%,这是因为今年粮食良种补贴和直接补贴发放时间推迟,至8月底止,荆州市农民人均得到的粮食良种补贴和直接补贴合计仅为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元。据市财政部门介绍,荆州市今年粮食良种补贴和直接补贴的标准与上年相同,下拨补贴总量比上年略有增加。
二、第一产业纯收入将呈现负增长
前三季度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纯收入为60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元,增长3.2%。其中:农民出售上年结余农产品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7元,扣除出售上年结余农产品增收因素后,前三季度人均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现金纯收入则是下降的。从影响第一产业农民收入变动的原因来看:农民出售农产品数量增加影响增收125元,农民负担下降影响增收51元,农产品价格变动影响减收20元,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影响减收75元,投入的生产资料数量增加影响减收16元,雇工支出增加影响减收20元,机械作业支出增加影响减收26元。
住户调查资料还显示:前三季度第一产业现金总收入达13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元、增长8.4%。在第一产业总收入中,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人均收入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31元、2元、51元和21元,增幅分别为4.1%、31.8%、16.9%和11.8%。从第一产业总收入的主要来源看:人均出售谷物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18元,增长38.6%。人均出售生猪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46元,增长17.9%。人均出售水产品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3元,增长13.0%。人均出售棉花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6元,减少27.4%。人均出售油菜籽的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8元,减少26.3%。农民人均第一产业生产费用支出为74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6元,增长22.5%。前三季度人均实际上交税费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元,减少88.5%。
今年国家扶农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继续保持高涨,荆州市农业生产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预计全年粮食、生猪、家禽产量都将比上年有不同程度增长,水产品受洪湖拆围的影响产量将与上年持平,油料、棉花等受不利气候的影响将减产。前三季度农民现金收入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由于粮食、油料、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受市场影响下跌幅度较大,特别是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全面上涨且持续高位运行。因此,荆州市今年农业生产虽稳定发展,但预计农民收入增速将减缓,非农收入将成为全年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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